时间:2022-10-25 06:51: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深圳“平头哥肖主任”在网络上爆火,四方形的头发、还是“法务主任”,被已婚美女诈骗了600多万。
蓝衬衣+领带,能练科目三的发型,瞬间爆火。
笔者登陆全国律师公示平台,显示查无此人,另外记者从深圳律师协会获悉,该名男子并非律师,更非深圳律师。
非律师,不能从事刑事诉讼,从事民事诉讼也需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书,目前法律基层工作者证书多地已经废除。
深圳上法庭必须要律师才可以,所以不能上庭也不能接诉讼案件。
肖主任属于法务公司员工,从事法律业务,只能做法律咨询类,其他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都不能做。
说白了只能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业务,就像公司的法务人员一样。
如果他声称自己为律师,就属于诈骗,以虚构身份,骗取案件委托,是严厉打击的行为。
法务公司只能从事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业务,不能染指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比如劳动维权、工伤赔偿、刑事辩护、离婚纠纷、合同赔偿等诉讼业务都不能做。
目前很多法务公司从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造成法律行业非常混乱。
1989年,司法部和原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制定了《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允许设立法律咨询公司。
2004年,国家废除了部分有关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但并未颁布新的文件,这也造成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登记出现地区差异。
有的地方不允许设立法务公司,有的地方允许设立法务公司,允许的地方设立法务公司不需司法局核准,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法务公司规市场监督局管理,这就给非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开了一扇门,任何人非律师都可以从事法律相关工作,造成如今的混乱。
许多非律师进入法务公司,违规无底线的发展业务,造成行业混乱,已经威胁到部分律师的生存发展。
据知情人士,深圳律协今年4-5月就开始在调查法务公司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影响,足以证明法务公司的违规操作,对律师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