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9:43:04来源:法律常识
当原告决定要就某一个矛盾纠纷开始起诉后,总是想快点能有结果,因为这个纠纷在起诉前已经反复并且长时间与对方沟通协商过了,是毫无自行解决的可能了,才不得不走到前往人民法院立案诉讼这一步的。既然这一步都已经启动了,那么就想快点得到一个结果,好尽快从这个矛盾纠纷的漩涡中解脱出来。
所以就会比较关心,一个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多久可以有判决结果这一个问题,从法律术语上说,这就叫一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法律规定的审限,一般简易程序案件为三个月,普通程序案件为六个月,特殊情况的报本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再延长的,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多三个月。从这里讲,一个案件一般最长是十五个月。
但是实际中,也许有的案件比前面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还要更长。这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要知道法院审理的时间是从立案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一直到法院作出判决书为止,中间会经过很多的时间以及事情,这都会最终影响到整个时间的长短。
就如,审限时间是从立案后第二天开始计算,并不是指原告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的第二天。法院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状及证据后,还有个审查的时间,至于审核通过了,还会通知原告去进行诉讼费的交纳,只有诉讼费也交了,才算是正式立案,也才开始计算法院审理一个的时间,而这个过程可能就需要7—15天。
另外,在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要看因为案件的需要是否要进行调查取证、评估鉴定、会计审计、无法直接通知到被告或者找不到被告时的公告时间、对方被告提出不应该在这个立案的法院审理,而应该去另一个法院审理的管辖异议处理时间,甚至是中止审理的时间。中止审理这个情况在疫情期间发生的几率会更多,如果对方被告就在疫情的管控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参与案件审理,法院也会作中止审理,等什么时候疫情管控结束了,什么时候再恢复审理,同时再恢复计算整个审理的期限时间,光这个中止可能就会是几个月。
除外此,还会有其他更多种的情况发生,都会影响到法院审理一个案件的时间。律师对此见得比较多,但是作为生平很少起诉的原告来说,就会觉的“我这个案件这么简单,怎么法院还是这么长时间不安排开庭、或者都开完庭了怎么总也下判决书”等等的不理解。
对于法院的审理法官来说,原告所起诉的一个案件,是其众多的承办案件之一,是法官的多项工作之一,换位思考,任何人的工作积压的多了、久了,也都会着急。法官也是想尽快把案件审理完毕的,之所以最终拖延的时间,总有各种原因。或者是法律规定(比如公告时间,少一天也不行),或者现实非法院的原因(比如评估鉴定文书未作出来,无法作案件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鉴定报告是由相应的评估鉴定机构作出的,这不是法院能决定时间的)等等所导致。
所以,原告虽然对于一个案件希望早日得到结果,也还是得稍微有耐心一点,如果实在着急的很,也可以主动联系法院法官,咨询一下延期的原因以及预计可以解决延期事宜的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