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6:06:07来源:法律常识
孝敬父母是子女应该做的,也是传统美德,不但做儿子的应该孝敬父母,做女儿的同样应该孝敬父母。长勇就是因为不允许自己的老婆菊英孝敬岳父母,临近过年了,两口子闹起了离婚。
眼看离春节越来越近了,菊英打算买点东西回家看望父母,父亲不喝酒不抽烟,母亲也不吃零食,菊英思索了半天不知给父母亲买些什么,决定给他们钱算了,于是,她回到娘家,给了父母一万块钱。
我明确的告诉你,你出嫁了就是我们家的人了,你只能孝敬我的父母,你的父母你就不要管了!你竞然给你父母一万块钱,真大方,这日子没法过了!老公长勇得知老婆给了岳父母一万块钱以后,愤怒的咆哮。
我一年到头在外打工,平时没给父母买点啥,到年底了给我父母一万块钱有啥了不起的,钱是我自己挣的,你有钱你也可以给你父母一万块钱啊,我又没拦你!菊英气愤的说。
给我父母是应该的,你是嫁到我家的人,你父母已经是外人了,你就不应该给那么多钱!长勇继续愤怒的咆哮。
哪个规定我嫁给你我的父母就是外人了?好,既然如此,我们还可以离婚,这建的房子一多半的钱是我的,你给老娘滚蛋!菊英果断的说道。
当菊英的父母得知为了一万块钱两口子吵架时,主动把一万块钱给女婿长勇,长勇竞然接手了,却被菊英一把抢了回去。菊英正告长勇:坚决离婚!
此事传开以后,村里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菊英给父母的钱有点多了,有的说长勇没把菊英及其父母当人看,太自私冷漠和恶毒了,菊英和他离婚太对了!大家对此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