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9:19:09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6月17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对陈某、王某甲、孙某龙3人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自 2014 年以来,陈某、刘某(已判刑)纠集张某亮(已判刑)、安某博(已判刑)、王某甲等社会闲散人员,陈某、刘某以请客吃饭、唱歌或发放现金等方式拉拢张某亮(已判刑)、安某博(已判刑)、王某甲等人听其安排、指挥,组织、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多起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以陈某、刘某(已判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该集团中,陈某、刘某(已判刑)起组织、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张某亮(已判刑)、安某博(已判刑)系重要成员,周某付(已判刑)、常某(已判刑)、王某乙(已判刑)、王某甲等人为一般成员。
公诉机关认为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王某甲、孙某龙等3名被告人,结伙作案,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中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3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