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衔,军衔 警衔 关衔 外交衔

时间:2022-10-29 15:52:06来源:法律常识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并于10月27日起施行。

军衔、警衔、海关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又设立了一种新衔级

消防救援衔

是继军衔、警衔、海关关衔、外交衔之后,

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

是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

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

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

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

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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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衔的设置,

总体上参照了军衔、警衔的做法,

与之不同的是,

将衔级与职级合并设置,

实行一职对一衔

在衔级称谓上,管理指挥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突出“指挥”特点,

称为总监、指挥长、指挥员;

消防员主要体现“消防”特点,

称为消防长、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条例》施行后具体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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