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5:54:0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6日讯 据河南广电总台《大参考》栏目近日报道,郑州中路的郭先生在郑州鑫才吉利4S店,分期付款购了一辆车,后来他发现,被不明不白的收取了4000元的金融服务费。
“通常采取分期付款,尤其是零首付购车,都是要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郑州鑫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向吉利厂家核实情况,吉利厂家客服表示,厂家不会要求经销商向车主收取金融服务费。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者保护法以及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汽车经销商并非金融机构,不能收取金融服务费;其次,贷款服务费本身不合法。
那么,为何郑州鑫才吉利4S店执意向车主收取这笔金融服务费呢?
对于这一问题,在郑州鑫才吉利4S店的工作人员,或者避而不见,或者推搡记者,以“不是我负责”为由推脱。
后来,郑州鑫才吉利4S店负责人对员工的不当行为表示歉意。
至于收取4000元金融服务费,他解释,因为车主贷款买车,需要向银行贷,如果车主自己去上牌的话,银行这个钱可能要不回来,这个风险谁来承担?
记者表示,这个风险应该由银行承担,如果银行没有委托4S店收取,4S店无权收这笔金融服务费。
后来郭先生反馈,4S店已经把4000元退还了。该负责人也向记者表态,“今后不会再向其他车主收取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