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7:44:09来源:法律常识
防城港市港口区一男子因与人发生口角,便纠集他人打群架,导致三名被害人受伤。6月28日,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某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案,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3月2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郑某某与友人在港口区某餐馆吃宵夜。期间,郑某某听闻邻桌被害人黄某某等三人喧哗声过大,影响用餐,便上前警告。结账后,郑某某与黄某某等人在餐馆门前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郑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将黄某某刺伤,并打电话纠集被告人张某某等四人前来帮忙打架。张某某等人到达现场后,持水管将三名被害人打伤,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庭审现场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召集被告人张某某等四人对他人进行报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两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该五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港口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