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5:06:07来源:法律常识
方立民,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0年2月至1992年12月在86132部队服役,现任甘肃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一级警督警衔。1991年9月荣立三等功一次,在公安系统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6次、嘉奖1次,连续六年评为“全省卷烟打假成绩突出个人”,被授予“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2019年8月被授予“陇原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1992年12月,方立民退役后进入公安队伍工作,3年军旅生涯培养了方立民同志过硬的本领素质、扎实的工作作风,让他时刻谨记军人本色,在公安战线上不辱使命,守一寸热土、保一方平安。
刚进入公安队伍,方立民作为一名交警,站在铁皮岗台上,夏天烈日炎炎,汗流浃背;冬天寒风刺骨,一班岗下来,全身都会被冻透、冻僵,常常需要下一班上岗的人搀扶下来。春来秋去、雪雨风霜,方立民同志从来不误一班岗,不缺一天勤。
看似枯燥无味,但方立民始终认为,越是普通的岗位,越需要多点担当和坚持。1997年,方立民同志所在的“静宁路十字”交通指挥岗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标兵模范岗位,方立民同志也荣获了全市“交通指挥标兵”的称号。
1999年,组织安排方立民到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经侦民警,不像刑警“刀光剑影”,也没有缉毒警的“出生入死”,而是在经济发展浪潮中,与游离于金融、商贸、财税领域的犯罪分子,日夜周旋,斗智斗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经侦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涉及的知识面广,案件定性难,要求经侦民警必须懂经济、懂法律、会侦查。面对新岗位的挑战,方立民同志一方面主动向老同志请教,积极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充电、提高自己,不断积累办案经验,逐渐成为经侦专业的行家里手,成为办案单位的骨干力量。
2013年,在侦办某侵犯著作权案时,时任副大队长的方立民立即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侦办小组马不停蹄地寻找犯罪踪迹,在经过1个多月的蹲点守候、排查取证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摸清掌握了一条由外省向我省贩售盗版光碟的秘密地下销售通道。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储藏窝点及进货渠道、方式等信息后,方立民带领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在其租赁的库房内查获各类盗版光碟约20余万张。同时,他见疑不放,通过盗版光碟销售网络末端、销售线索倒查,又发现了另外两处批发贩卖盗版光碟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从而一举捣毁长期盘踞的窝点3处,当场查获盗版的影视类、音乐类、教育类、淫秽类等各类光碟55万余张,涉案价值500余万,有效遏制了各种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在我省的传播,进一步优化了兰州市文化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在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任副局长期间,方立民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以扫黑除恶为抓手,以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为重点,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先后侦破命案积案5起,抓获辖区内命案逃犯6名,破获盗窃案件42起,破获非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案件8起,摧毁恶势力团伙1个,其他案件100余起,为西固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发挥了应有作用。
方立民长期战斗在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线战场,业务精湛,作风过硬,面对各类犯罪活动,勇于冲锋、敢于亮剑;面对群众危难,挺身而出、义无反顾。方立民同志先后侦办了兰州市公安局“3·08”涉及金融领域专案,特大票据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省督、部督重特大案件,先后参与侦办、指挥打击各类经济案件1000余起,累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00亿余元,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次。
30年以来,时间如白驹过隙,方立民从“国防绿”变成了“警察蓝”,变化的是职业,不变的是忠诚与奉献,从保家卫国到守护人民,始终以同样的姿态,保持着军人本色,在公安岗位上坚守奋斗,一路前行,守保一方平安,永存一颗真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谯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