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0:20:09来源:法律常识
问:甲公司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应如何维护自己的票据权利?
答: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具有较强的流通性。根据《票据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票据遗失的,失票人可及时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由付款人暂停支付。失票人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或票据丧失后,可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书中应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据情况决定,但不少于六十日。期间,不得转让票据权利,否则无效。无人申报的,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作出票据无效的判决,并对判决进行公告,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失票人也可不经上述途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