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20:12:08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信丰法院现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面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和财产线索,如有下列被执行人线索可联系0797-3300069,我们将绝对为您保密。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姓名:王志龙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0****4218
住址:信丰县铁石口镇坝高村下屋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528等2案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3633号等2案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4.5649万元及利息
姓名:罗忠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3935
住址:信丰县崇仙乡布社村大隘高
执行案号:(2021)赣0722执1230号等3案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2298号等3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3.4897元及利息
姓名:宋发彬
性别:男
身份证:3607021992****163X
住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高楼村宋屋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2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95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7544万元及利息
姓名:王圣龙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6****4210
住址:信丰县铁石口镇坝高村李子树下小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22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43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6100万元
姓名:杨明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3935
住址:信丰县崇仙乡桥头村委会军营村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920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434号
案由:抚养费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0.9050万元
姓名:黄巧燕
性别:女
身份证: 3621231974****0327
住址: 信丰县嘉定镇桥头巷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74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439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44.9844万元及利息
姓名:李向阳
性别:男
身份证: 3621231974****0013
住址: 信丰县嘉定镇桥头巷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74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439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44.9844万元及利息
姓名:邱振坤
性别:男
身份证: 3621231976****0011
住址: 信丰县嘉定镇信安公路东方佳苑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388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392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1.4200万元及利息
姓名:肖伟
性别:男
身份证: 3607221988****481X
住址: 住信丰县万隆乡柏枧村增坑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431号
执行依据:(2020)赣0722民初30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5.4200万元及利息
姓名:李玉
性别:男
身份证: 3621231977****4819
住址:信丰县万隆乡立新村大屋里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66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694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5.3550万元及利息
姓名:王春江
性别:男
身份证: 3621231979****0050
住址: 信丰县嘉定镇水北路四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20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诉前调确5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3.5000万元及利息
姓名:刘春财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5****3011
住址:信丰县安西镇兰塘村禾尚寺背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401号等3案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931号等3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40.3150万元
姓名:孙泽平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63****3059
住址:信丰县安西镇太坪村江屋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851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2230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2.1392万元
姓名:刘太海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7****2155
住址:信丰县古陂镇李田村坝水口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69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276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9.232万元及利息
姓名:郭志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2****3014
住址:信丰县安西镇莲丰村莲塘背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832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特4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9.14万元
姓名:刘伟铭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1****0032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金丰二期
执行案号:(2020)赣0722执1741号
执行依据:(2020)赣0722民初184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5.0525万元
姓名:唐泸泸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7****0310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焦坑村坳上二组
执行案号:(2021)赣0722执1133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86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3.1288万元及利息
姓名:唐平丽
性别:女
身份证:3607222002****0044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焦坑村上坑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7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67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9200万元及利息
姓名:曾瓒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3036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工业园南橙集锋利通二手车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95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特45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万元
姓名:黎巍巍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7****2131
住址:信丰县古陂镇黎明村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10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842号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0.6855万元
姓名:付卫国
性别:男
身份证:3622041982****4354
住址:南康区汽车东站西侧汽配城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473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423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1.0287万元及利息
姓名:罗才华
性别:女
身份证:3607821984*****6024
住址:南康区汽车东站西侧汽配城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473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423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1.0287万元及利息
姓名:曾阿儿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1****0032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村登子上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409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353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2.4796万元及利息
姓名:肖国珍
性别:女
身份证:3621231975****0022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村登子上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409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353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2.4796万元及利息
姓名:廖友谊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71987****0918
住址:龙南市龙南镇大罗村茶头小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761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154号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8.3766万元及利息
姓名:喻全义
性别:男
身份证:4127261985****791X
住址:河南郸城县汲冢镇喻寨行政村喻寨村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808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4106号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6.6609万元及利息
姓名:张燕伟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7****0336
住址:信丰县游州村围下张家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033号等4案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452号
案由: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3.5457万元及利息
姓名:钟勇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83****3035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新城市花园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0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71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3.0275万元及利息
姓名:王黎红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9****5775
住址:信丰县大阿镇谷山村贯前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275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574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8125万元及利息
姓名:李桂生
性别:男
身份证:3621011965****3912
住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
执行案号:(2022)0722执1391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1351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60万元及利息
姓名:何佛勇
性别:男
身份证:3621351979****5919
住址: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州场村大岗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536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385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4.2万元及利息
姓名:陈真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0051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城南大道江湾国际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94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27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9.2038万元及利息
姓名:王城丽
性别:女
身份证:3607221989****0325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水南村湾背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762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2241号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4.8463万元及利息
姓名:郭秀英
性别:女
身份证:3621231977****0649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圆盘电力公司家属楼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79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30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4.4725万元及利息
姓名:李文强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3****0038
住址:信丰县滨江大道碧桂园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84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793号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4.4496万元及利息
姓名:陈斌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6****6330
住址:信丰县油山镇红米段社区坎子上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910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78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万元及利息
姓名:陈维忠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6****6318
住址:信丰县油山镇长安村上坳背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75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78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2万元及利息
姓名:陈敏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8****0033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环城西路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949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67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5万元及利息
姓名:林柱任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3****007X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胜利路粮食局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767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诉前调确67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4万元及利息
姓名:杨荣华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1****0359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游洲村排上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829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1893号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3891万元及利息
姓名:吴聪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0138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茶亭下组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752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066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1.1082万元及利息
姓名:刘华成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4****0054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公佛村一清路北侧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85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799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0.9725万元及利息
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 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来源:信丰法院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