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1:32: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据媒体报道,国内知名男艺人李某某,因多次嫖娼目前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报道称,李某某对其违法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卖淫嫖娼行为,一直以来被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可见其社会危害性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在法律层面上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该行为却依旧频发。那么何为嫖娼?嫖娼行为又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笔者今天从法律层面上给大家简述一下嫖娼的定义、相关法律规定及社会危害性。
据法律规定,“嫖娼”是指以金钱、其他财物为媒介,与卖淫女发生交易,进行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嫖娼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因嫖娼行为违法,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触犯《刑法》,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危害性极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根据法律规定,因触犯法律被行政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被处罚人行政拘留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卖淫嫖娼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且从重处罚。因我国刑法对未成年女性规定了强有力的保护,所以不管嫖娼者是否知道被嫖娼的对象是否是未成年人,或不管是否经过被嫖娼的对象未成年人的同意,均以强奸论。另外,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纵观以上法律规定,嫖娼行为,不但是违法行为,而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正所谓,万恶淫为首,既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嫖娼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可小觑。对社会而言,嫖娼必然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破坏社会伦理道德。对家庭而言,嫖娼将破坏家庭和谐,引发家庭矛盾,也是离婚的诱因,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再者,嫖娼者与不特定的性伴侣发生关系,容易引发传染病,乃至梅毒、性病甚至无法治愈的艾滋病,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影响下一代。
本文中的李某某属于公众人物,此事被曝光后,其在公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瞬间崩塌,且名誉受损,与其签约的合作方也纷纷解除合作关系。由此可见,嫖娼行为一旦败露,必然对行为人的事业和人生带来巨大影响,从此成为人生污点。
最后,笔者建议为了自己和家庭,请君洁身自好,自尊自爱,敬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