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4:05:0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上海市教委公布《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本市幼儿园大班适龄儿童可由幼儿园教师通过点对点方式与家长传送信息,非本市幼儿园大班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传送信息,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可由小学教师与家长传送信息,非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可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传送信息,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或核对。实施公办小学线上验证,家长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以及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电子证照信息,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庭,可按照预约时段到有关登记点、验证点现场办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又需要在待转入户口地址入学的,可根据本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有关业务流程,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按网上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批落户的人员,疫情期间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对于因疫情原因尚未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未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可提供信息比对服务。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