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9:09:07来源:法律常识
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能生效。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和相对人的撤销权,本法第145条亦设有具体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承担一定的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不具有一般的认知能力和辨识能力,其不足以承担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匹配的义务。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并非是完全不具备认知能力和辨识能力,因此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如购买一支笔或者作业本。另外,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要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义务,只享有权利,如接受他人的赠与,因此,该民事法律行为亦可以独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