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15:19:08来源:法律常识
1.投资金额:
投资方以合计现金人民币xxx万元对xxx进行投资,认购公司百分之xx(xx%)的股权
2.员工期权:
公司原股东预留相当于本次投资后公司15%的股权,用于未来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等派发股票期权。在上述期权派发前,在国内工商登记中该部分股权由xxx代持并行使该部分股权的表决权。
3.本次投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1) 员工期权(xxx代持) (2)摩西投资
实际股权比例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1)15% (2)%
4.创始人股权锁定:
创始人xxx、xxx承诺为公司服务四年以上,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分四年即16个季度解锁,每服务满一个季度解锁其所持有的十六分之一(1/16)公司股权。
5.清算优先权
若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和负债后,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公司的其他股东取得相当于其投资金额以及本次投资时及之后公司已累积的红利或已宣布但未分配的红利(即优先清算倍率为1)。若公司在后续融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先清偿倍率大于1,则投资方有权自动按该倍率享有清算优先权。在投资方取回上述合计投资金额及红利后,公司所有股东再按照实际持股比例分配公司资产。
6.限售权
在本次投资后的四年内,除非投资方同意,公司创始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包括该等股权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期权、衍生、质押或其它安排)给任何第三方。
7.共售权: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创始人出让股权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时,投资方有权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以同等条件优先部分或全额出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8.转让权:
本次投资完成后,投资方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完成转让后受让方享有本协议项下投资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9.反稀释权:
若公司在本次投资后进行任何增资,则投资方有权优先认购该等增资,以保持投资方在公司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不低于新股发行前的股权比例。原则上未来公司股权融资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投资价格即投后估值xxx万元人民币。如未来公司股权融资的投资前估值低于本次投资后估值,则公司必须在融资前增加投资方的股权比例到:本轮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未来融资的投资前估值,此时创始人持有的股权比例及期权池的股权比例应按比例相应减少。
10.投资方股权转换
当公司设立类似新浪的海外架构(标准VIE架构)时,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有权无偿自动转换为首轮优先股(A系列优先股),并享有包括清算优先权等在内的标准优先股股东权利。
11.公司治理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由3人组成,投资方委派1名董事。
12.正式投资
正式投资以完成尽职调查、论证、调研等工作并对调查结果满意为前提。投资方正式决定投资后,各方将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如正式的投资协议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以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
(作者:摩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