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16:58:11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作不起诉处理,公司在运营初期,我们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做错了事,差点毁掉公司发展和自己的前途,今天的听证会给我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日前,在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里,唐河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祝某激动地对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2019年8月,唐河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祝某向浙江的王某购买了价值59万余元的柴油。因当时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为了少缴税款,祝某让王某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张,价税合计162万余元,税额总计18万余元。随后,该物流公司将虚开的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非法获利8万余元。
2021年,犯罪嫌疑人祝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主动退缴违法所得8万余元。
今年8月8日,该物流公司主动向检察院提交企业合规申请书和承诺书,承诺建设企业合规制度,检察机关启动合规整改程序,要求该公司对自身存在的管理漏洞进行全面自查并开展合规整改。
近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特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相关人员列席参加听证会。听证员在听取汇报和询问后进行了集中评议,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成效作出了一致认可的评议意见,建议对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今后我们一定守法合规经营,还请检察机关继续对我们公司的合规整改建设作出指导和监督。”祝某说。
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牛凌云 王晓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