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认定

时间:2022-11-03 16:58:11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作不起诉处理,公司在运营初期,我们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做错了事,差点毁掉公司发展和自己的前途,今天的听证会给我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日前,在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里,唐河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祝某激动地对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2019年8月,唐河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祝某向浙江的王某购买了价值59万余元的柴油。因当时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为了少缴税款,祝某让王某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张,价税合计162万余元,税额总计18万余元。随后,该物流公司将虚开的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非法获利8万余元。

2021年,犯罪嫌疑人祝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主动退缴违法所得8万余元。

今年8月8日,该物流公司主动向检察院提交企业合规申请书和承诺书,承诺建设企业合规制度,检察机关启动合规整改程序,要求该公司对自身存在的管理漏洞进行全面自查并开展合规整改。

近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特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相关人员列席参加听证会。听证员在听取汇报和询问后进行了集中评议,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成效作出了一致认可的评议意见,建议对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今后我们一定守法合规经营,还请检察机关继续对我们公司的合规整改建设作出指导和监督。”祝某说。

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牛凌云 王晓菡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