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时间:2022-11-03 18:10:09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目前,我市已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现场办公,线下诉讼活动逐步有序恢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4日起,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恢复现场办公。案件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线下诉讼活动同时有序恢复,诉讼参与人应根据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活动。


二、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通过线上渠道、12368诉讼服务热线、邮寄方式办理,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线下邮寄、在线立案、在线调解、联系法官方式详见附件)。


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办理有关事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两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不要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2.外地来宁返宁人员,请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请不要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内停留时间。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线下邮寄、在线立案、在线调解、联系法官方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线下邮寄、在线立案、在线调解、联系法官方式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或江苏微法院(小程序端)、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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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线调解。建议民商事纠纷选择江苏微解纷平台(http://odr.jsfy.gov.cn)(小程序端/PC端)进行线上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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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法官。若您需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可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也可进入手机微信小程序“江苏微法院”,点击“诉讼服务”板块中“联系法官”(执行案件点击“执行中心”板块中“联系法官”),给法官留言及查看法官的回复信息。也可以登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入“当事人通道”或“律师通道”,点击“联系法官”给法官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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