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23:21:12来源:法律常识
尽力解决南京房产买卖,拆迁安置,测绘,评估,公证,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99%的问题通过免费咨询就可以解决,等待你的关注!重磅!又一城市人才政策来了!
NO.1|壹
上海临港新片区
人才新政出炉11月20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支持人才发展,分7部分共48条。其中,在加大国内人才引进力度方面,包含了特殊人才直接落户、居住证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等方面具体举措;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包含购房政策制度调整、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此外,还涵盖了促进海外人才引进,实施人才专项奖励、加大人才培养培育力度、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等方面内容。
正文如下:
总的来说,此次政策调整力度较大,在临港工作本科以上学历个人即可满足政策条件。
NO.2|贰
南京:
全国首次,为人才出新政
目前各个城市为了吸引人才,不断出台新政。南京也不例外!
日前,南京市人才购房政策又出重拳,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人才购房开辟优先通道,政策覆盖海内外各类人才。为人才优先购房出台专门政策,在全国尚属首次。一、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有哪些新变化?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新办法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二、供应对象:《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七类:①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② 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③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④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⑤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⑥ 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⑦ 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总之:各类人才全覆盖!海内外人才、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经验型人才、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教育、医疗领域人才……(注意:前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