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对涉诈人员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吗

时间:2022-11-04 03:33:10来源:法律常识

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连续12个月同比下降,破案率同比上升。当前,在高压震慑态势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草案二审稿在进一步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强化压实各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在“难点”“痛点”问题上精准出招。

增加责任主体,强化反诈宣传、预警劝阻

电信网络诈骗是可以预防的,多破案不如少发案。要把电信网络诈骗防住,关键在各方面共同发力。

此次提请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增加金融机构、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相关义务;扩大预警劝阻的责任主体,增加其他部门和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的预警劝阻措施,进一步释放出反诈工作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明确信号。

预警劝阻,是反诈防诈的重要经验。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家反诈中心App已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350余万条,向群众预警2.4亿次;29个省区市的公安机关开通96110预警劝阻专线……

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介绍:“工信部联合公安部推出12381涉诈预警劝阻系统,升级了‘老年人亲情号码预警’和‘闪信霸屏预警’功能,大幅提升预警劝阻效果。去年7月上线以来,累计发送预警短信和闪信7380万条,预警劝阻有效率达60%。”

拓展“资金链”治理,提升被骗资金拦截效率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电诈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三方、四方支付、“跑分”平台、数字货币、贸易对冲等多种方式,不断改变转账洗钱手法,转账速度快、隐蔽性强,给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工作带来困难,也对全环节“资金链”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将涉诈监测治理对象由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拓展到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条码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务。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谢玲认为,其有利于防止多元化的金融账户构成电诈犯罪洗钱通道,及时发现被骗资金的转账轨迹,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予以拦截,为被害人追赃挽损。

凭借电子支付和资金流转跨行、跨地区、跨境的交易特征,电诈违法犯罪分子盘踞境外,为了达到“取财”目的,使用“人头”银行账户、“跑分”人员提供的收款卡码,对被骗资金进行多次转移。

对此,草案二审稿为保障监测识别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有效性,明确金融机构可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设备位置信息。

加大涉诈惩戒,对涉诈人员可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目前,赴境外针对国内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大幅减少。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有不少犯罪团伙向我公民实施诈骗活动。办案民警认为,当前种种迹象表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开始向打击难度更大的境外地区转移并扩散。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规定,对特定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嫌疑的,或者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对其采取有关限制出境措施。

此外,草案二审稿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惩处力度,增加了对电诈违法犯罪分子可以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新华社记者 熊丰 翟翔(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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