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03:40: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离婚冷静期出台后,大家都把“离婚更难了”与这个话题标签挂钩,觉得政府在干预离婚自由。能让对方陪同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要让双方从民政局回去冷静30天后再来民政局,那就难上加难了。如果遇到对方不愿意配合离婚的,那根本就毫无办法。如果想快速离婚,那就更不知道从何谈起了。
首先需要纠正大家的一点是,协议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限制,诉讼离婚是没有的。在协议离婚程序中,你们双方首先需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申请,拿到申请回执单后回去冷静30天,这期间被称为“冷静期”。“冷静期”30天一过,你们要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这个期间被称为“领证期”,同样也是30天。
如果对方一直拖到最后一天才愿意配合去领取离婚证,那么协议离婚的时间最长可达60天。而且在冷静期内一旦对方反悔,那么所有程序,都得重新走。
所以我们给当事人的建议是,离婚冷静期出台后,如果你对你们双方可以在离婚条件上达成一致条件并且对方愿意配合去办理离婚手续有很大把握的情况下,那么你们可以走协议离婚的程序。反之,对方态度捉摸不定、喜怒无常,还是建议走诉讼程序,给自己和孩子节省
时间成本。
相比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有这几个优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判决相对公平;可以解决复杂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法院判决具有司法效力,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同时,诉讼离婚的程序也会更为复杂;成本也会比较高(比如立案费、上诉费、律师费等等)。
双方进入诉讼程序,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调解后对方不同意离婚,则进入审理阶段。关于诉讼离婚时长的问题,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首先说说调解阶段,调解其实就是诉讼离婚开庭前必备的步骤。但是显然,很多人都不知道,离婚会有调解这么一个环节。但是不得不说,这个环节的效率会很高,不少当事人都是前期不愿意协议等离婚冷静期的夫妻,双反走诉讼离婚的程序,然后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离婚,我们曾有一个案件,两个人7天内就解除了婚姻关系,靠的就是调解这一步骤。
再来说说审理阶段,要看其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适用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适用比较复杂、争议比较大的离婚案件。以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对于第一审的离婚案件,对方不同意离婚,并且你没有掌握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判你们离婚。
所以对于第一审判不离的案件,通常的处理方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样比较节省时间,不需要在二审多等3个月。这样,完整的离婚程序走下来,一般要9~12个月。
综上所述,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故意拖延时间,或者你无法确定对方是否同意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减少你们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