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2:57:08来源:法律常识
8月23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2022年第三期“院长论坛”,全省106家法院院长聚焦“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主题深入交流思考。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招社主持论坛,并现场随机“点名”10家法院院长交流发言。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干警通过视频参加论坛。
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时代所需、使命所在,也是群众所想、人民所盼。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齐心协力,大胆创新,奋勇实干,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不断提升。
一起来看现场精彩发言!
余文玲
富阳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富阳法院坚持狠抓前端化解“止于未讼”、紧盯源头预防“止于未发”、攻坚诉讼终局“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一公里内”解纷服务的便捷、高效、普惠、均等,使得多元解纷成为老百姓的第一选择,源头预防成为基层治理的首要考虑。
应启明
鄞州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鄞州法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的指引功能,打造多跨协同的化解机制,实现源头解纷;利用智慧审管系统发挥评价功能,激活基层前沿矛盾化解活力;提供典型案例等群体性解纷模板,建立完善类案指导及集中化解机制,实现示范功能。
郑国栋
苍南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诉源治理是有效解纷,让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生动实践。苍南法院积极借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凝聚合力,实现全社会齐抓共管,不断激发诉源治理新效能;深挖潜力,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陈 静
吴兴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吴兴法院通过持续打造“一入驻三下沉”的诉源治理新机制,主动融入“党政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着力在诉前过滤易解纠纷,在诉中打通立审执破各环节,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诉前化解、闭环解纷。
涂冬山
嘉兴中院
党组书记、院长
嘉兴中院不断加深对诉源治理的系统性、战略性认识,持续增强信心决心和工作力度,聚力关键抓手,牵住压实前端社会治理责任的“牛鼻子”,撬动理念转变、制度重构和机制重塑;聚焦治理实践,深化与基层治理的良性互动、与解纷资源的双向赋能,持续擦亮嘉兴“息事无讼”品牌!
叶向阳
金华中院
党组书记、院长
正义之路绝非坦途,唯有持续变革方能致胜。要继续深刻把握“龙山经验”所蕴含的为民利民、创新创造、共建共享等价值追求,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深化司法服务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诉源治理与优化案件质效、防范程序空转“正向叠加”效应,从群众解纷的全生命周期编织社会治理正义。
李 晓
舟山中院
党组书记、院长
作为诉源治理“普陀模式”发源地,舟山法院坚持系统治理,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大治理格局,深化矛调中心规范化运行;坚持闭环治理,把牢前端预防、诉前化解、审执兼顾“三道关”;坚持协同治理,强化“管行业就要管纠纷”,推动类案靶向治理,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庞翔云
临海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诉源治理,是破解人案矛盾的治本之策,是减轻群众诉累的便民之举,更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之道。临海法院不断深化“一窗受理”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切实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陈裕琨
遂昌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遂昌法院坚持把党委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变“以我为主”为“主动配合、积极推动”。通过做大做强专职调解队伍,实现“治已病”;通过探索“信用+社会治理”和“行业纠纷行业解”等机制,实现“治未病”。
陈 键
诸暨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诸暨法院坚持“防患于未然”,守住源头治理战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化解在基层”,守住基层治理底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非诉挺在前”,守住诉前化解的前线,以更低成本、更少时间、更少对抗的形式化解矛盾纠纷。
周招社常务副院长作现场点评,认为各法院认识到位、举措有力、成效明显,都对如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值得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周招社强调,早在2018年,针对浙江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实际,李占国院长带领班子成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分别在乡镇、县级和全省层面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为省委“最多跑一地”改革措施出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近年来浙江诉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体现了以下几个转变:
一是解纷格局变“法院主导、单打独斗”为“党委领导、社会协同”。全省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政法委牵头诉源治理工作,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考核,以矛调中心的规范化、实效化运作为抓手,汇聚了司法、行政、行业、社会等强大的合力,形成了诉源治理大格局。二是解纷方式变“法院为主”为“诉讼断后”。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变“以我为主”为“主动配合”,倡导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三是解纷思路变传统“枫桥经验”为“互联网+枫桥经验”。从线下调、线下走转变为掌上办、线上办。依托“浙江解纷码”、共享法庭等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一条龙”多元化解纷服务,并实现与其他省级平台及法院办案内网的数据对接和协调联动,助推实现基层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四是解纷成效变收案量连续上升为逐年下降。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收案连续10年呈两位数增长,至2017年攀升至171万件,增幅14.8%,收案量全国第二,法官人均结案数全国第一。2018年开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后,全省法院收案增幅下降至3.4%,系10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2019年收案下降4.6%,成为全国唯一收案出现负增长的省区,之后呈逐年下降趋势。收案数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2018年的第5位,今年历史性地下降至第8位。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自2018年的345.8件下降至2021年的314.8件,法官的获得感、职业尊崇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实践证明,诉源治理是省高院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的重大改革,已经成为浙江社会治理领域一张闪亮的“金名片”。
周招社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尽快补齐短板,持续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就下阶段如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周招社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目标导向,紧抓核心指标。要正确认识“万人成讼率”这一反映诉源治理成效的核心数据,抓住要害,综合性、灵活性地理解看待关键性指标,体现综合治理成果。
二要坚持党委领导,压实考核责任。积极将司法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争取党委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和部门、行业的考核责任,激发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活力,变被动为主动,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
三要坚持数智赋能,推动迭代升级。紧紧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和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部署要求,拓宽思路、开阔眼界,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设计师”理念,不断推进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系统重塑,推动诉源治理平台应用迭代升级。
四要坚持各方协同,提升工作成效。强化三级法院上下联动,畅通法院内部庭处室左右协同。院长要把诉源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分管院领导要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庭长要敏锐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统筹推进内部“案源治理”与外部“诉源治理”,促进“正向叠加”效应持续显现,带动法院工作整体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