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规定2020标准处罚,电动车酒驾新规定2020标准处罚

时间:2022-11-05 08:30:10来源:法律常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公众号重磅文章《酒驾了,纪委监委咋知道的,会受什么处分?》,对党员干部、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予以了明确。


文章提到:在黑龙江、山东、湖南、河南等地,屡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被纪委监委通报。他们当中,既包括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农村党员,也有国有企业员工、公立医院医生,处分类型从党内警告到醉驾严重触犯刑律而被开除党籍、公职。


酒 驾 处 分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 驾 处 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线 索 来 源


酒驾行为由交警部门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想准确掌握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法情况,就需要与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监察法实施后,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驾的信息录入公安局治安处罚系统后,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数据比对,实时抓取到了这个线索。“大数据+监督”平台集纳了当地39000余名监督对象基本信息,党员干部和监察法规定的6类监督对象都被囊括进来,并且采集了涵盖公安、民政等28个部门、10大类68小类206项共计10万余条监督执纪数据。在这个平台上,有一个“协同反腐”的功能模块,可以实现与各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系统的数据导入和抓取。


“各部门实时导入的数据中,一旦有党员、干部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我们都会抓取到。”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酒驾的行政处罚数据导入平台以后,平台自动对比行政处罚和监督对象数据库,提取出本批次行政处罚数据中的监督对象信息,经与公安机关详细核对无误后,纳入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库,问题线索进入审批、分配流程,转交或指定各镇(街)纪委、各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置。


接下来,带您盘点一下酒后开车那些恐怖的成本


中纪委国家监委对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规则和最新态度,酒后驾驶十大成本公布


一、先看看法律上,对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酒驾出事故, 保险赔不赔?千万不要以为你有全险,就没事,大错特错!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


《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对于交强险来说,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以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强险的功能为依据,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的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以上说明,商业险不赔、交强险仅在保险的有限范围内赔偿,然后还要向酒驾者追偿。超出之外的所有赔偿,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三、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18年的赔偿标准,以上海为例:


2017年上海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96元;


死亡赔偿金:城镇 = 1,251,920 元(最高额),这金额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四、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第一时间报纪委


2018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是武汉史上最严格“酒驾醉驾”打击处罚措施。


武汉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民警现场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时,往往只记录当事人基本个人信息及违法事实。即日起,对个人的追处将更加严格。


查办酒驾类交通违法,除调查案件基本事实外,还将重点核查违法行为人身份、单位和政治面貌。


在依法处罚基础上,属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抄告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中共党员的,第一时间报告市局警务指挥部,并由市局通报市纪委,对违法行为人开展党纪政纪追处。


五、“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


此外,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目前武汉警方已将7797条数据发送给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


六、律师、医师吊证,法检、公职人员双开;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这个就不多说了,醉酒驾驶,尤其是造成事故致人伤亡的,已经触犯了很多法律法规,当然就不再有资格入党、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和考军校了。


律师、医师可吊销执业证。


法官、检察官、公务员、教师等严重者可直接开除党籍和公职。


而广东省还规定,公务员涉嫌醉酒驾驶将被“双开”,并终生不能入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


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


如果这时候女朋友已经顺利取得签证准备飞往大洋彼岸,而醉驾司机还在为签证急的焦头烂额,想想就让人觉得悲哀。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八、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因此,醉酒驾驶肇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司机,在被执行刑罚期间就无法作为法人代表开公司了。


九、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家庭成本,子女受牵连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里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最最重要的是,他人醉驾被抓或者出事,作为朋友你可能也要担责,以下三种情况,你也跑不掉:


▶明知醉驾者驾车而乘坐,出事故后乘坐者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明知对方驾车,而极力劝酒导致事故发生,劝酒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明知对方醉酒,仍然把车辆借给醉酒者,导致对方酒驾出交通事故,那么借车者主观上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恐惧吗?害怕吗?


那么就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平安无事!


2020年10月3日文章

被照顾?不可能!党员干部酒驾必然受到严肃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沈东方


湖北省宜城市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山东省威海市5名党员干部醉驾被开除党籍、江西省瑞昌市6名干部酒驾被处分……


近期,全国多地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例。这些党员干部中既有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国有企业员工、农村党员。


“我也是执法局的,大家都是自己人。”9月6日,海南省定安县交警开展酒驾“百日安全行动”。某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欧某在被查时,竟拿出工作证为自己说情。执法人员未予理会,继续按程序处理。经现场酒精测试,欧某每100毫升血液里被测出含有211毫克酒精,涉嫌醉酒驾车。


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在酒驾途中,逆行撞上车辆,致3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后死亡。潘某国驾车肇事后,还隐匿事实,让同车人闫某华顶罪。5月13日,潘某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酒驾醉驾后果严重,但为什么还有少数党员干部明知故犯?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这与他们的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有关。“个别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抓到,即便被查到了,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摆平’这件事。这体现了他们日常作风的骄横和对党纪国法的漠视。”


事实上,党员身份不是护身符,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不会被“照顾”,反而会受到更严肃的处理。以浙江省为例,据记者统计,在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2020年1月至今通报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超过半数党员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酒驾醉驾反映的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纪律问题,我们对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问题,一直以来坚持刚性执纪,严肃查处。”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张刚表示。


有观点认为,涉事党员干部受到法律惩处已经付出了代价,现在还要给予党纪处分,是不是罚得太重了?


“答案是否定的。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触犯了法律底线,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红线。”重庆市渝北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梅锋介绍,监督执纪就是要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酒驾列为违法行为,《刑法》将醉驾列为犯罪行为。而对这些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第三十二条还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作出党纪处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敢于“亮丑”,不纵容、不护短,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是对党员干部真正的严管厚爱。


“纪委监委要久久为功,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形成震慑,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约束他们的行为,转变他们的作风。”庄德水说。


9月25日,内蒙古阿荣旗纪委监委与旗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酒驾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行动;9月18日,湖南省隆回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设置卡点,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两节期间,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除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问题也是整治行动中关注的重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在党纪国法面前,所有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任何所谓“特权”也没有容身之处。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想平平安安、清清爽爽过节,就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千万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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