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0:35:05来源:法律常识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4月30日下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记者注意到,新一届深圳市委常委中,冯玲是名律师,曾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过。记者梳理发现,具有在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工作经历的市委常委在广东各地市中并不多见。
冯玲的简历显示,她“1969年9月生,广东丰顺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此前,她担任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正厅级)。简历中还写道:她1991年7月至1994年5月,在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律师事务所工作,在这期间的1992年8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取律师资格。
记者梳理发现,广东各地市现任的市委常委中,拥有律师身份且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的非常少。除冯玲外,现任茂名市委书记袁古洁有过类似经历。
袁古洁的简历显示,她1968年5月出生,贵州遵义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袁古洁的简历中,她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学习,1988年7月至1990年8月担任广东省新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律顾问,1990年8月至1993年7月在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之后,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拥有律师身份且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的经历,属于基层法律工作经历,是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