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5:41:05来源:法律常识
一、相关法律规定
1、《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二、理解
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合同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而言,一方面《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备案,即合同只要不违反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平公正、意思自治原则即有效。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不备案会影响合同效力,且没有任何规定表明上述规定系效力性规范。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参考本条司法解释,涉及专利许可合同的规定中没有表明登记后生效,因此不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另外,从专利技术的普及与使用层面考虑,实践中如果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未进行合同备案就一律否认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亦不利于专利广泛传播应用。
综上所述,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备案具有公示作用,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最好将专利许可合同向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
文丨王希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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