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6:05:08来源:法律常识
前言:为了更好地规划农村建设,有一些地区农村的宅基地纳入征收的范围之内,通常有三种补偿方案:一种是把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经济价值进行综合评定,折算成钱对农村居民进行补偿;一种是折算一部分钱,外加按户人口平均分配面积的安置住房;一种是整体搬迁直接设置新的规划区,补偿新房并进行新的宅基地确权登记,不补偿钱。
这个问题本身没有标准答案,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宅基地因为当地规划建设被征收,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原本宅基地的使用权与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要钱还是要房,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考虑:
第一种:个人未来选择的生活方向。
如果农村居民未来倾向于在农村发展,那么选择“要房”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因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无论是从就业前景还是创业空间来说,都是有着非常多的机会的,农村居民在农村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和依法登记确权的宅基地,未来肯定是有非常多的好处的。
如果农村居民未来倾向于去城市发展,那么选择“要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倾向于去城市发展的农村居民,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已经失去了原本拥有的意义和价值,不如拿着钱去城市购买经济价值更高的商品房,自住、外租或转卖,都能给在城市发展提供一种生活保障。
第二种: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拆迁补偿标准。
如果所处的农村属于经济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比如江浙沪等地农村,这些地区农村拆迁的标准高,农村居民可获取的拆迁补偿就高,自然大部分农村居民是非常愿意接受拆迁的,通常都会选择“要钱”,说白了赔钱赔得更多,可以去就近的发达城市购置商品房,升值空间和经济价值更高。
如果所处的农村属于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比如云贵川等地农村,这些地区农村拆迁的标准并不高,农村居民可获取的拆迁补偿很低,自然大部分农村居民是不愿意放弃宅基地的,通常都会选择“要房”,说白了赔的钱不足以满足日后购置房产和生活的需求,还不如要带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子实惠。
总结:农村宅基地被征收,面对“要钱”还是“要房”这两种不同的补偿方案,并没有标准答案。作为农村居民,应该结合个人未来选择的生活方向,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拆迁标准去考量这个问题,从而做出自己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