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9:24:04来源:法律常识
一、新闻事件回顾
最近热门新闻比尔盖茨夫妇宣布离婚,27年婚姻破裂1270亿财产分割,原以为世界首富可以白头偕老,年仅65岁的比尔盖茨,最终还是要走多数富人要走的路,比尔盖茨美国人,美国的婚姻法和中国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财产分割上面每个州的法律都不一样,在离婚案件中,无论是离婚还是其他案件,在法律面前都要讲证据。
今天我们用一篇文章介绍下,在中国确定要离婚,要收集那些证据材料,才能让自己离婚更加的顺利以及获得更多的财产分割。
二、蜻蜓法律解读
在回答需要收集哪些证据,首先我们要分析为什么要收集证据?
1、为什么要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有什么重要的作用?
当我们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会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的时候,我们首先做做到的就是提供证据,用普通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空口无凭,不提供证据就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收集证据主要有4个重要的作用
第一:通过提供证据,让法官相信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从而让法官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第二: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一方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所主张的观点,若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自己的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但是在证据的收集上要做到合法、关联性、真实性,通过跟踪、拍照、录音、捉奸等方法掌握的证据材料,在法官面前很难得到认定和采纳,通俗理解就是法院不认可你的证据。
第四: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过错方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通俗理解就是如果不提供证据,那么在财产分割方面会遭遇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2、离婚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8种,今天用一篇文章详细阐述。
第1种:当事人的陈述
从法律的角度可以得出,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案件的主体,对自己的婚姻状态以及离婚理由比任何人都清楚,因此当事人的陈述是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但是当事人陈述,也有弊端,当事人陈述的弊端就在于仅仅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可能存在夸张的成分,甚至当事人会对事情的具体情况进行虚假陈述,歪曲事情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当事人的陈述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佐证自己所陈述的事实。
第2种:书证
书证可以理解为文字、符号、图画所记载或者表现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书面材料,通俗理解就是书面证据,比如离婚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这些都是书面证据材料。
当然书证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瑕疵,会影响书证的认可性和证明力。
第3种:物证
物证可以理解为物品和痕迹,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比如通过照片、伤残情况,都是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法律情形。
第4种:视听资料
对于视听资料指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放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对于视听资料,首先要做到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什么是合法,核心在于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比如在酒店或者他人的房间安装摄像头,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这样的证据是非法的,非法的证据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在公共场所获取两人的亲昵照片,具有合法性。
第5种: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可以理解为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软件的聊天记录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聊天记录要具有完整性和连贯性,避免他人断章取义的利用电子数据。
第6种:证人证言
对于第6种证据,可以理解为证人通过对自己看到或者听到的事实向法院进行阐述,但是在实践中,婚姻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往往邻居看到或者听到的也许不一定是真实的,证人证言具有很强的个人主观意识在里面,有感情色彩在里面。
第7种:鉴定意见
在实践中,鉴定意见包括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精神状态证明、亲子鉴定结论还包括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第8种:勘验笔录
在离婚案件中勘验笔录比较少,常见情况发生在夫妻一方对另外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于是采取报警,警察来到后会有办案民警的现场记录,从而产生勘验笔录的证据,报警记录也可以理解为勘验笔录。由第三方作出鉴定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总结
对于离婚,对于夫妻一方确定通过离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前要多收集证据,证据越充足,离婚就越快,如果你拖时间收集证据,等到时候再收集证据的时候,时机已经过了。
大家对于证据还有不清楚的吗?可以在下方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关注蜻蜓法律、每天分享法律知识、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