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职责,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

时间:2022-11-06 11:35:10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一册在手,办事不愁”,为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了解检察、走进检察、感受检察,方便群众办理检察业务,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检一分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拟于近期线上线下同步推出“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主题宣传手册,共计12册,包括市检一分院主要职能介绍、“三个规定”告知、接待群众来访流程、办理群众来信流程、律师接待流程、控告申诉须知、刑事申诉须知、民事检察监督须知、行政检察监督须知、国家赔偿须知、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相关规定等。


主要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999年3月建院,案件管辖地区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和延庆区。市检一分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对管辖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对管辖内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其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进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区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和法人的控告、申诉;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侦查。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对案件管辖范围内区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部门设置


按照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市检一分院目前设12个职能部(室),其中业务部门9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部门3个,分别是办公室、检务督察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另设置政治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2号

邮编:100040

电话:599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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