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7:15:10来源:法律常识
6月13至14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忠科带领检查调研组,对我市《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君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庆祥陪同检查调研。
检查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秦州区郊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秦州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秦州区皂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寨子村“老王个人调解室”和秦州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仔细查看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等进行了现场交流。
在座谈会上,郭庆祥副市长就天水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作了汇报。检查调研组对天水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天水市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工作,组织领导有力、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机制健全、成效突出明显。皂郊镇“党建+1+7”的基层人民调解模式特色鲜明、群众认可,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检查调研组要求,要持续重视《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政府保障力度。一要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知道调解、相信调解、依靠调解”,在群众中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治氛围。二要在培树品牌上下功夫,以“枫桥式”培育创建为抓手,培育创建一批品牌调委会和调委会示范点,建立一批品牌个人调解室,培养出更多调解能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发展经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三要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调解理念,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模式,找准着力点,打出组合拳,持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