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石城县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时间:2022-11-09 01:15:07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石城县不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实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了城乡居民因病返贫现象,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科学研判,合理构建“保险框架”。石城县由县卫健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在充分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通过摸清城乡居民近三年就医医保报销情况,充分考量群众医疗保险筹资能力、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以及财政抗风险能力,经过反复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筹资标准,即总参保费为100元每人每年,其中县财政出资80元每人,个人自缴20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科学优化设定起付线,今年再次优化起付线,降低特殊困难人群起付线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不设起付线。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户、支出型困难家庭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补偿起付线下降至3000元,且按年内累计住院费用计算。

稳步实施,筑造资金“安全堡垒”。石城县坚持把资金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将保险金监管贯穿收、支全过程,做到过程公开、使用透明。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监督体系,以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堵牢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重点监督目录外用药和目录外医疗费用控制,强化县内医疗机构管理,严格落实省市下达的公立医院控费要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避免发生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现象。

减轻负担,筑牢群众医疗“保障线”。石城县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施以来,共有8564人次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累计报销金额7562.9万元,人均报销金额达8831元。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为群众再加上一道医疗“保障线”,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我去年只交了20元大病补充保险费,没想到去年因脑溢血住院后还报销到5万多元,自己只出了1万元不到,这个政策太好了,极大减轻了我家的经济负担”石城县琴江镇沔坊村村民黄华说道。( 魏有连 温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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