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2:58:05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2022年立法计划。
立方计划分为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深化研究,适时推进的立法项目两类,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年内由交通运输部公布或者联合公布的规章,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的规章等。
包括:交通运输法、铁路法(修订)、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民用航空法(修订)、农村公路条例等。
具体如下:
第一类: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
一、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1.交通运输法:法制司负责起草,综合规划司配合,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和部内相关司局参加,开展研究,争取形成初稿。
2.铁路法(修订):法制司会同国家铁路局,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法制司会同运输服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4.民用航空法(修订):法制司会同中国民用航空局,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5.海商法(修订):法制司会同水运局、国际合作司、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大连海事大学,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6.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法制司会同运输服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7.农村公路条例:法制司会同公路局、运输服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8.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法制司会同国家铁路局,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9.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5月前形成送审稿后报送国务院。
10.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负责起草,水运局、搜救中心、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参加,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
11.港口法(修订):水运局负责起草,综合规划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参加,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
二、年内由交通运输部公布或者联合公布的规章
三、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的规章
第二类:深化研究,适时推进的立法项目
一、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1.公路法(修订):法制司会同公路局、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继续深化研究,适时推进修订工作。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法制司会同公路局、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继续深化研究,适时推进修订工作。
3.海事衔条例:海事局负责起草。
4.铁路运输条例:国家铁路局负责起草。
5.水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搜救中心负责起草,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参加。
6.航道管理条例(修订):水运局负责起草,海事局参加。
7.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修订):海事局负责起草,中国船级社参加。
8.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事局负责起草,搜救中心参加。
9.航标条例(修订):海事局负责起草,水运局参加。
10.潜水条例:救助打捞局负责起草,海事局参加。
二、规章草案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