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条例,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时间:2022-11-10 01:27:08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2月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津政办规〔2021〕16号),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亲属之间共济使用。哪些人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标准是什么?如何实现家庭共济使用?家庭共济是共用医保卡吗?针对热点问题一一给您解答。

哪些参保群众有医保个人账户?

目前,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参保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大病统筹模式(缴费比例8%)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标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根据不同人群,分为不同的划拨标准。其中,在职职工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即,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金额,全部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不满70岁的每月40元,全年480元;满70岁的每月50元,全年6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每月60元,全年720元。举例,小张每月医保缴费基数5000元,每月个人账户记账100元(5000元×2%);李大爷65岁,已退休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每月个人账户记账40元,全年480元。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

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后将可缴纳居民医保、长护险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共济。

如何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

二是登录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也有平台入口(“经办渠道”—“网厅”),方便您登录操作;

三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

大家可采取以上方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没有办理时限等规定,无需集中办理。共济功能开通后,也可以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取现了吗?

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再实施注资管理。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打入银行卡,而是记入本人个人账户台账用于看病就医使用。即,每月28日不再有银行卡到账记录。历史年度已经打入本人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续取现使用。不打入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只是更换了用途,并不会减少或减损,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医保权益。

对于2022年1月之前,因银行卡“未激活”等原因,未成功发放的账户资金,待银行卡激活后,仍会正常发放。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共用社保卡”吗?

不是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报销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社保卡。申请开通共济功能之后,个人账户里的累计资金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请大家一定注意,看病就医一定不要冒用、盗用家属或他人社保卡,避免构成欺诈骗保被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 廖晨霞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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