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7:05:07来源:法律常识
在上周五,法国一名男子因强奸一名11岁的女孩儿被定罪。
除了让一名恶人付出了代价之外,这个案子也有着里程碑意义——它改变了法国的法律。
2017年,当时只有28岁的犯人是一个9岁孩子的父亲。
在4月的某一天,他在位于巴黎北部一个学校门口的公园里认识了一个11岁的小姑娘。
几天之后,他们两个又一次相遇了。
这次犯人告诉女孩儿,自己可以教她怎么接吻之类的,然后邀请她去自己附近的公寓作客,女孩儿没有拒绝,跟着他走了。
后来,他带女孩儿来到了公寓九楼的楼梯间猥亵了她,被人发现了之后,他又带女孩儿回到公寓,在“非暴力”的情况下侵犯了她。
结束之后,他亲吻着女孩儿的额头,告诉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还希望能跟她再见面。
但女孩儿终于还是反应了过来,在男子走后,她立刻给母亲打电话,说出了自己的情况。
被逮捕后,这个男人说女孩儿同意了发生性行为,而且他不知道女孩儿只有11岁,他以为她有16或者18岁了。
但女孩儿表示,她明确告诉了这个男人自己的年龄,还给他看了自己的教科书,证明她在读几年级。
可惜的是,尽管证据十足,但审判还是朝着糟糕的方向发展了。
在2018年的第一次审判中,由于“女孩儿没有明确说‘不’,即视为同意发生性行为”,所以被告只被判了较轻的性侵犯指控,最高5年徒刑。
事实上,这正是法国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在欧洲诸国,许多国家都设定了“未成年无法同意的年龄限制”。
比如在比利时,任何与14岁以下儿童的性行为都属于强奸,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对于10岁以下儿童最高可判30年;
在英国,儿童同意年龄为16岁,13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以任何方式同意任何形式的性活动,侵者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但在法国,只要能证明原告没有通过“暴力、约束、威胁”等手段与未成年发生性关系,那这种行为就只会被视为“违法”,而不是“犯罪”。
据说这跟法兰西贵族娈童的风气有关。
这其中的差别可太大了,
对于违法行为(性侵犯),审判在“法庭惩教所”中进行,最高只会被判5年;
而对于犯罪行为(强奸),审判会在法庭进行,刑罚也会被提高到20年。
何某为达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的目的,单独或与他人伙同作案,使用诱骗、劫持手段,将被害人常某某(8周岁)、有智力残疾的谢某某(13周岁)、被害人杜某某(10周岁)拘禁在出租房内。期间何某多次对三名被害人实施奸淫,并致常某某轻伤,杜某某轻微伤。何某还拍摄三名被害人裸体照片及视频并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强迫三名被害人卖淫。案发后,何某被判处死刑。
[法律人的事]说法:
1、何某采取诱骗、劫持等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拘禁,后强奸并强迫其卖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2、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严重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对此类案件应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3、本案也提示学校、老师、家庭、家长,一定要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监护法律责任。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