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2:33:10来源:法律常识
“本来村里建菜场是民生好事,没想到两位村’管家’联手设局,入了上千万‘干股’,被处理真是罪有应得!”今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水东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刘国伟、村委会主任赖登芳2人被开除党籍,并被法院判刑的消息,让当地村民拍手称快。
利欲熏心,抱团设“圈套”
2015年5月,水东村申请建设水东菜场。2年后,该项目获批进入实质性开发建设阶段。根据菜场出让的相关公告规定,竞买对象为在中心城区内有被土地征用的村民委员会或其全资注册的企业法人。水东村村民委员会专门成立水东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水东公司),成为菜场地块出让的优势竞买方,其中赖登芳任公司法人,刘国伟任监事。
建设水东菜场的消息很快传开了,不少人“闻风而动”,这其中就包括商人田某某。“这个菜场项目收益估计能翻番,你们是村里的‘当家人’,我是久经沙场的‘生意人’,到时你们把公司卖给我,我肯定不会亏待你们!”田某某主动示好,向刘国伟、赖登芳伸出了“橄榄枝”。田某某的话让刘国伟、赖登芳十分心动,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与田某某一拍即合,共同布下一盘“大棋”。
“就算公司成立了,村集体哪来的建设资金?”“不用愁!只要竞标成功,国土部门土地出让后,会给村里返还三产留地指标的回购款,这样村里就有钱建设菜场了。”为了获得村民对水东公司竞标菜场项目的支持,刘国伟、赖登芳多次召开水东村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向大家传达回购款的虚假消息。在他俩的误导下,水东村村民代表很快表决通过《菜市场项目初步处理方案》和《招商引资方案》。而这一切,只是刘国伟他们实施圈套的“第一步”。
步步为营,摇身变“股东”
水东公司顺利中标后,刘国伟等人又启动了下一步计划。
“听说政府回购款没了着落,水东公司既然已经中标,菜场项目必须尽快上马,建设资金这么大,村集体又没钱,根据规定本村村民入股投资也是可以的,大家有意向吗?”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刘国伟等人故意抛出由村民入股水东公司建设菜场的建议。
正如他们所料,村里没有参股者。刘国伟顺水推舟,提议道:“本村没’能人’,只能找’外援’了,就让田老板以我们水东公司的名义来投资菜市场建设吧,村里非但不用出钱,还能赚几十万。”
就这样,在刘国伟等人精心设计的圈套里,水东村村民代表修改并表决通过了《水东菜市场项目处理方案》,将水东村全资占有的水东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田某某,田某某一次性补偿水东村70万元。
殊不知,在这一次次公开表决的背后,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交易。刘国伟、赖登芳早已和田某某私下签订《合作协议》,对水东公司股份进行了重新“分配”,其中田某某占水东公司60%股份,刘国伟、赖登芳各占20%股份,两人的股权均由亲戚代持,且并未实际出资。经估价,两人占有的水东公司40%的股权在当时的市场价值高达1000多万元。
罪有应得,贪腐食“恶果”
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期间,田某某为感谢刘国伟、赖登芳在水东菜场项目中给予的关照,通过水东公司先后以发工资给刘国伟、赖登芳关系密切人的方式给予刘国伟好处费20余万元,给予赖登芳好处费21余万元,刘国伟、赖登芳均“欣然接受”。
2019年1月至9月,田某某又通过水东公司以缴纳社保费用的方式给予刘国伟16843.2元,刘国伟“照单全收”。
纸终究包不住火。水东菜市场项目还未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就被水东村村民察觉出了刘国伟等人的“暗盘交易”,一纸信访,将该问题举报到区纪委区监委。
经查,刘国伟、赖登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占村集体价值人民币1032万元股份,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21年5月,刘国伟、赖登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最终,刘国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赖登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两人的违法所得即水东公司40%的股权及其权益,如数返还给水东村集体所有。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