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5:11:06来源:法律常识
涉及到拆迁,很多人可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家的地和自己的企业经营得好好的,就会被征收或者是征用,都是依据哪些法律条款?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宪法》修正案,其中第九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在《宪法》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中,规定了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但是,同时也会给予补偿,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也是不受侵犯的。
以上是《宪法》关于相关征收征用以及给予补偿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目前的情况去翻阅或者查找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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