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6:48:06来源:法律常识
红网时刻娄底11月4日讯(通讯员 禹成 王凯)近日,双峰县公安局印塘派出所民辅警在对辖区重点水域开展夜间巡查时,抓获1名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嫌疑人。
当晚,该所民辅警依照惯例沿湄水河湄水桥村河段开展巡逻。23时许,巡逻人员发现河边有灯光若隐若现,怀疑有人在河边电鱼。在夜色的掩护下,他们立即分成2组朝灯光闪烁处靠近。靠拢后,只见一个身影背着手持式电瓶机正在河边打鱼,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打鱼人罗某交代其听说印塘乡湄水桥河段因天气干旱露出河滩,能够打到鱼,于是在当晚22时许,背着电鱼装备来到河边电鱼。经民警清点称重,罗某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量为10余斤。根据《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渔区和禁渔期的通告》规定,罗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河段属于禁渔区。目前,罗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双峰公安提醒:电捕鱼有3大危害。一是直接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已经产下的卵也不会再孵化出小鱼,可谓“断子绝孙”。二是直接导致水体污染。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水体真空,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死亡,形成“死水”现象。三是电捕鱼属高危作业行为。电鱼时释放的电流对从事电鱼活动的行为人以及周边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经改造的电鱼工具甚至可能释放高达几千伏的瞬间高压,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总之,电捕鱼严重破坏生态渔业资源,违法又危险,请广大群众知法、明法、守法,一旦发现有人非法电捕鱼,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