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01:08:06来源:法律常识
进入11月份以后,山东省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发生了变化。过去的时候,规定由企业承担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这一次将全部改为由政府财政承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有效了提升了企业招用老年独生子女父母的积极性。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提出对独生子女父母实施奖励。奖励的内容有奖励费、养老补贴补助、奖励扶助金等等。但是与以往的情况不同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有关标准以及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2022年11月1日前另行制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以前,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在子女18周岁以前每月享受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企业职工是由企业承担。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企业按照设区的市(地级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未成年的奖励费相对好说,每月10元不算多。尤其是这时候的独生子女父母还处于年轻力壮的时候,正是劳动能力高峰期,影响不大。
但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真的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山东省淄博市2022年度的企业退休人员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是26179.8元。对于很多企业只付给职工两三千元工资的普通地区来说,这样的一笔钱真的是不小的负担。如果说职工在这个单位只工作一两年或者几个月然后退休,这个单位可就亏大了。
这种情况下,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时候,很多单位会考量这一笔一次性养老补助。还有一类情况是很多中小企业,除了用工关系以外,大家还都是亲朋好友。真到退休的时候,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也不好意思撇开面子去维权,最终吃亏的可能还是独生子女父母。
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山东省卫健委于10月31日印发了《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明确奖励扶助所需的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负责。由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给独生子女父母本人。
不过有关的标准出现了变化,文件明确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有关奖励扶助的标准只是设立了下限,像济南和青岛这样的地区或许会更高一些吧。相对于之前2万多的一次性奖励,确实每月100元的标准有些低。不过,有关奖励的依据都是由政府规定来的,相信未来有关奖励扶助标准也会提升。有关标准的更改会从11月1日开始执行,之前退休的人员还是按照老办法的。
相对来说,对于没有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是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给予奖励扶助的。目前全国的有关奖励扶助标准是80元每月,个别地区高一些(广州市是每月150元)。
我母亲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领的养老金,并没有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扶助。好在有这样一份每月的待遇,从前几年就开始领,一般是半年到一年发放一次。这样企业职工、无单位人员、农村居民等各类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标准就相差不大了,更有利于平衡。
说起来,这些年确实山东省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扶助在全国是一枝独秀,标准最高。其他地区像北京市是1000元,江苏省是2400元或36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湖南省和上海市是5000元。相对于这样的标准,还是按月的待遇更划算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