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局,启动申报3月6日截止日期

时间:2022-11-11 06:04:06来源:法律常识

启动申报!3月6日截止







1、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共享社保三险缴费基数,与社保三险申报数据一致,用人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在南京市仅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单位可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


咨询电话:12333(社保)、86590799(医保)




来源:南京社保

编辑:小兔

主编:刘强 岳翔宇 顾青

<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