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8:52:11来源:法律常识
在生活中,两夫妻过日子,就好比一双筷子,谁也离不开谁,酸甜苦辣也能一起尝。但是,有四类婚姻,发生了矛盾就很难挽回,而且婚姻中的过错方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类,存在家庭暴力的婚姻。
这样的婚姻请尽早止损!大家都知道,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很少有人能完全改正的,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的人极度危险,我们对家暴应该做到零容忍。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受害人应及时报警取证,千万不要觉得报警没有用,110留下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今后诉讼离婚的证据。因家暴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视过错程度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也是对有家庭暴力一方的一种惩罚。
第二类,家庭中有人染上赌博恶习的。
这种迷人心智,损害身体的恶习,是所有正常家庭都无法承受的。迷上赌博的人会日以继夜、废寝忘食的透支着自己的身体和家庭的财产。在他们的灵魂深处,除了输赢别无其他。染上赌博恶习,迟早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因此,一旦家中有人染上赌博,这个家庭就很难保住了。幸好法律在这方面明确做了规定,一方有赌博恶习的,是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起诉,法院第一次就会判决离婚。而且夫妻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是不用偿还的。这点体现了法律保护弱者,惩治恶习的正当价值。
第三类,没有孩子的婚姻。
不可否认,孩子是维持婚姻感情的调和剂,夫妻之间有矛盾,往往会因为孩子的作用而减少摩擦。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男方不得强迫,更不能因为女方不生育孩子,而起诉女方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之前是有过这样的案例的,结果可想而知,败诉的肯定是男方。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生育的,男方可以以此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下,也是可以判决双方离婚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权利。
第四类,听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
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迫于长辈的压力、年龄等各种外界因素,没有经过深入了解,就草率结婚,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这类为结婚而结婚的婚姻尝尝过的苦不堪言,也不容易相敬如宾、白头偕老,这种婚姻是我们不提倡的。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父母或者长辈干涉了你的婚姻自由,可以大声说“不”!同时,包办等非自愿结合的婚姻,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范畴。这也算是法律对包办婚姻的一个救济手段。
其实,婚姻中的男女就像两只过冬的刺猬,靠近了就会互相伤害,离远了又觉得冷,非要把双方的刺都拔掉,才能安稳的过日子。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缘分不易,当然需要我们每个人去珍惜,但如果真的发生的法律或者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允许的行为,该果断的从错误的婚姻中解脱出来,也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