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0:51:07来源:法律常识
昨日(12月6日)下午,在湖北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的2名北京律师,在宾馆门口准备装行李上车回京时,遭到20名不明身份人的围殴。这些人一边围殴还一边叫嚣着要把律师活埋,一名律师被拖到一辆面包车上,车上放着麻袋和铁锹。
据悉,被殴打的两名律师是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冬庆、王志伟。律师说,当事人曾经提醒过他们,有流氓地痞威胁过他们,让他们庭审结束后就尽早回去。但是没想到,在他们会宾馆拿行李的时候被人堵着围殴。后有路人报警,法警赶来后,这20人才放手。
警方目前已抓获一名嫌疑人,案件正在调查中。
在这个律师遭围殴的事件中,让人愤怒的是,这个宾馆离法院门口只有50米的距离,在光天化日,有监控,有行人,明晃晃地行凶,丝毫没有将中国司法放在眼里,司法权威荡然无存。这打不仅仅是律师,打的是中国司法的脸。
但是这个律师被打只是个例吗?不是的。在现实生活中,律师被打屡见不鲜,且不仅仅发生在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甚至在公检法工作人员殴打律师的事情。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其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那么律师在尽心尽责地履行职责时,人身安全却得不到保障,这难道不可悲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在四十六条中,也规定了律师协会应当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中规定,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然而这些规定并不能很好的落实到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方政府、司法机关甚至律师协会、有关人员依然无法保障律师基本的权利,使律师接连不断的挨打。在律师被打事件的不断发生,我们已经不能再视若无睹。
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对律师的人身权益做出保障,应该有一定的制度和事实措施。空口喊话是没有用的。其次公检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律师的权利。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要为律师正当职业设置人为障碍。同样的,我们应该让公众明白律师的职能,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工作,是法律授予的义务。
希望公众能对律师多一份理解,更希望律师被打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