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9:07: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刘先生(化名)终于收到了
天津某直播公司打来的
全额退款
两年前
刘先生16岁的儿子在观看该平台的直播时
累计为主播打赏了158万
刘先生无奈之下
将平台告上了法庭
这场诉讼为何两年后才有结果?
争
议
频
现
刘先生的家境并不宽裕。家里以卖菜为生,两年前,刘先生看中了一处店面,想盘下来,于是向亲友们借了100多万元,存在银行卡里。不久后刘先生在收菜途中发生车祸,不得已雇人看店,并派自己刚满16岁、初中毕业即辍学在家的儿子前去收钱、存钱。可没想到,不足3个月,儿子就把用来周转的100多万元全部打赏给了某直播平台的主播。
在向平台申诉未果后,刘先生将平台告上了法庭。此案一审,法院认定涉案知名直播平台在对未成年人消费管控方面存在一定瑕疵,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酌定由直播平台返还40万元。小刘父母不服并继续上诉。二审于去年12月开庭,但始终未出结果。
由于智能手机和便捷支付方式的普及,直播打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也几乎不存在门槛。该类纠纷也层出不穷。此前福州长乐一9岁女孩给游戏主播打赏和买游戏道具,两个月刷掉奶奶8万多元;河南许昌13岁男孩打赏某平台主播,花光父亲2.4万元的治病钱;深圳12岁男孩以上网课的名义,拿手机花费1万多元充值了虚拟货币,并给某网络平台的游戏主播打赏了约12万元。
“该类案件的焦点在于确认当事人是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明确规定,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的。几百万元的打赏明显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虽然使用的是小刘母亲的账号,但是小刘母亲给一个舞蹈类女主播打赏几百万元,这个可能性也应该完全排除。”该案二审辩护律师高同武告诉记者。
记者浏览直播平台,虽然在“充值协议”中规定,充值用户须确认自己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用户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用户使用充值服务,必须得到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账号或者绑定移动支付方式即可充值打赏,并不需要身份核实。
监
管
跟
进
类似案件的解决恰逢最高法意见的出台。其对法律中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明确。5月19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法解释称,本条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从实践来说,该意见的明确也给直播平台处理类似纠纷时提供了指引。
在意见刊发后三天,刘先生诉天津某直播公司的的案件再度开庭。并在月底就出了结果,调解全额返还158万元,并退还一二审诉讼费。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尚
存
漏
洞
但总体来看,目前有关网络直播的监管仍停留在内容审核方面,对于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即便是明确了“可以返还”,但也只是事后的补救。如何从根源上减少这种可能性,还缺乏有效的引导和应对。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长的监护责任不能忽视。尤其是在网课更大范围普及的背景下,教导孩子如何利用网络,传递合理的消费观,都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平台也始终肩负“最后一道坎”的直接责任。目前不少直播平台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在此模式下无法进行打赏,观看时间也受到限制。据悉,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从去年3月起至今,已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
但其实,只要输入密码,“青少年模式”即可轻松解除。猜出密码对于孩子来说或许也不是什么难事。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日前发布的报告,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存在轻易延长使用时限、未推出强制实名认证、诱导打赏等问题。
有专家认为,从技术手段来说,打赏、支付时的人脸识别技术应该在网络游戏、直播中引进,对于该类纠纷的减少有比较大的意义。
编辑 | 顾颖
综合 | 北京商报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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