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9:26:14来源:法律常识
曾经,我们也被叫过“自行车王国”,80后往前一代人的童年时代,骑上一辆“三八杠”行驶在路上也应该是很风光的事情。
如今,老式自行车恐怕只存在于大部分人的记忆当中,成为情怀的代名词。除了汽车,电动车是最流行、实用的交通工具了。电动车与汽车的“路权”之争存在于各大城市,发生在两者之间的交通事故率也猛增不下,就此发生的责任划分争议一直也是媒体关注的对象。下图是郑州某个“世界无车日”街头照片:
电动车和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到底如何划分呢。在早年的思想中,似乎偏向于电动车是弱者,出了事故,机动车无论如何都要负部分责任。但随着机动车驾驶员增多,主张机动车驾驶员已经成为弱者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每有交警霸气直言,怒怼电动车主的新闻发生,总能赢得一片好评。
那么,对于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到底如何划分,机动车一定要负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可见,交警部门在划分事故责任时依据并不是事故各方交通工具的种类。无论是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行人与机动车或行人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依据是:
当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样是依据上述几点。判断过错的主要依据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中有关道路行车的合法要求。简单、常识性的如禁止闯红灯、电动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车速限制、禁止逆行等;相对冷僻、“少为人知”的如非机动车过马路应下车推行等。虽然上述很多行为在实际当中并不被当回事,但当发生交通事故,一个不合规的道路通行行为都有可能被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
另外一种情况,部分电动车,名为“电动自行车”,实际上并不符合国家电动车标准,会被认定为机动车。千万不要以为两个轮子的就一定是非机动车。
总之,电动车主也好、自行车主也好、行人也好,一定不要想当然认为我弱我有理。道路行车,安全最重要,规范行为最重要。闲来无事多翻看道路通行要求,百利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