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23:09:11来源:法律常识
这几天,一当事人粘上我了。
其实她还不算我的当事人。
她是一个老上访户,为邻里关系等问题上访几十年,已经以上访为职业了。
她来律师事务所是想让我给她看一个材料写得是否可以,我处于好心就帮她修改了一下。这一改算是麻烦了,她让我按修改稿重新给她打印出来,费半天劲打印好,给她念了无数遍,修改无数次后总算定稿,打印出来后她很满意,说了一堆恭维的话,接着来一句:你给我复印一下,少复印点儿,五十份就行!我立马石化。
见我犹豫,她就大喊大叫,说律师要讲良心,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情怀,不能只看钱!不想惹麻烦就给她复印了几十份,费用记我身上,她千恩万谢后走了。
不到一小时,她又来了,说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吃饭,饿得不行,口袋里没有钱,能否给她20元钱她吃点东西再打车回家,没办法给她20元。
下午上班她就又在门口等着我,一见面又是好人有好报、她祖宗八辈都感谢我之类的恭维话,之后又一句:麻烦给我复印一下材料,一看我立马炸毛,满满一蛇皮袋,足足有三十斤!实在没办法只好说:我们的复印机太小,复印不了这么多东西,复印多了复印机就要烧,对面文印店是大复印机,你去那里复印。她大为不满,骂骂咧咧地走了,很快我就接到被投诉的通知,要求接受投诉调查。
无偿提供服务,调查肯定没有事,但被警告:不正确面对困难群众,以后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想想实在是闹心!律师就该当散财童子?
律师凭本事吃饭,自己养活自己,既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散财童子!
各位同仁要汲取我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