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23:23:11来源:法律常识
“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肋骨一根根的,皮包骨头……”回忆起易思忛最后的样子,山浩依然难忍悲痛。
2020年11月4日,易思忛在看守所内死亡,看守所告知家属易思忛死于疾病,家人不理解,孩子本来身体健康,他在看守所的4个月内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瘦骨嶙峋。
2020年7月4日,都江堰市19岁的男孩易思忛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易思忛有精神残疾,却被拒绝取保候审,家属至今也不知道易思忛偷了谁的手机。
易思忛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姥爷患小脑萎缩,他是全家人的快乐,不能让孩子不明死去,家属要为孩子讨个公道。
19岁男孩走出家门再也没回来
用“不幸”来形容的易思忛的家庭并不过分。
易思忛的父母都是残疾人,母亲是二级残疾人,父亲轻微弱智,姥爷患小脑萎缩。易思忛于2016年在成都西南儿童医院被诊断为发育迟缓、情绪障碍、智力缺陷,2018年,成都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残疾,2020年6月,易思忛拿到了精神三级残疾的残疾证。
易思忛和姥姥、姥爷及父母5口人生活在都江堰市,母亲有800元低保,姥姥和姥爷每个月的退休金总计4500元,每月5000多元的收入是一家五口人全部的生活来源,为了贴补家用,已经78岁的姥爷和74岁的姥姥至今依然24小时轮流在小区的门卫值班,“父亲做了10年门卫,每天晚上都睡在小区的门卫室,家里的床几乎没睡过。”易思忛的大姨山浩说。
生活不易,易思忛一直是全家人最大的快乐,他虽然智力有障碍,但乖巧内向,“他胆子很小,有人做错了事情,说是他做的,他会很害怕,承认是自己做的。”山浩说,2019年,家人带着易思忛到成都安定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易思忛有强迫、抑郁、偏执等症状,诊断报告显示,易思忛经常莫名的担心、害怕,心理较脆弱,可能会自责倾向,还可能有孤独感。
易思忛只上到初一就辍学在家,在家中无聊,他喜欢走出家门,到小区里溜达,父母无法照顾他,姥爷姥姥年纪大了,跟不上易思忛的步伐,只能放任他自己出去玩。易思忛不会离家太远,通常下午出去,晚上自己回到家中,有几次,易思忛走丢了,附近的人认识他,都会把他送回家中。
但2020年7月2日下午,易思忛走出家门,却永远回不来了。
家属:警察说残疾证是假的
易思忛的姥姥记得,2020年7月2日下午,易思忛出去玩,当天没有回家。“我和他姥爷晚上出去找了好几个小时,也没找到,心想着,可能又走丢了,会有人送他回来的。”
易思忛的姥姥和姥爷几乎一夜未眠,等待着孩子回家,7月3日晚上8点左右,都江堰蒲阳路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说易思忛偷了手机,被拘留了。
7月4日,都江堰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易思忛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易思忛的父母都有智力残疾,我在外地打工,孩子的姥爷和姥姥就去了派出所了解情况。”山浩说,姥爷和姥姥带着易思忛的残疾证及安定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前往蒲阳路派出所,希望能为易思忛申请取保候审。
几天后,两位老人再次前往派出所询问取保候审的情况,“母亲说,警察说孩子的残疾证是假的,派出所带着孩子去医院了,检查精神正常,母亲问在哪个医院检查的,警察拿着一张单子晃了一下,没让母亲看清楚,母亲让他们把之前交到派出所的安定医院精神残疾诊断证明交还,警察说丢了。”
两位老人无奈回到家中,后得知易思忛被转到成都市看守所,“老人想给孩子送衣服和钱,都不让见一下孩子。”山浩说,据她了解,家门口没有卖手机的商铺,派出所也没有告知家人易思忛在哪里偷了手机。
“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
因为疫情的原因,家人始终没有获知易思忛的情况,直到2020年11月4日中午,民警找到了正在门卫值班的易思忛的姥爷,告之易思忛病重。
“父亲有点小脑萎缩,脑子不是很清楚,听说孩子病了,还在想,不管怎样能见到孩子了。”山浩说,父亲跟着警察前往医院,在路上,父亲还问警察,“这次去,能不能给孩交点生活费。”
山浩的父亲被带到成都市看守所后,被告知易思忛已经于11月4日11点左右死亡。
孩子是怎么死的?悲痛之外,易思忛的家人更需要一个答案。11月6日,赶回家中的山浩陪同家人一起来到成都市看守所询问,看守所工作人员介绍了易思忛死亡的过程。
“警察说,11月4日凌晨3点,孩子说肚子疼,看守所大夫给了缓解腹痛的药物,早上7点,狱友按门铃说孩子更难受了,大夫去了,说检查都正常,可能是低血糖,9点,巡监大夫看到孩子没有意识了,将孩子先送至成都郫都正诚医院抢救,医院抢救后赶紧转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看守所警察说可能在路上就死了。”山浩说。
山浩称,民警介绍完情况后,一位常驻成都市看守所的检察官表示,“孩子很瘦,具体死亡原因最好通过法医鉴定。”
家人此后来到殡仪馆,见到了易思忛的遗体,“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肋骨一根根的,盆骨立起来,皮包骨头,太可怜了……”回忆起易思忛最后的样子,山浩依然难忍悲痛,她说,易思忛之前是个胖乎乎的男孩,她不理解孩子在看守所的4个月内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瘦骨嶙峋。
成都郫都正诚医院门诊病历显示,易思忛于2020年11月4日10:28就诊,就诊30分钟前出现呼之不应,门诊见患者面色苍白、肢端冰冷,予以胸外心脏按压、建立静脉通道后转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病历显示,接诊时发现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双瞳孔散大,经急诊科抢救无效死亡。
要为孩子讨说法
易思忛去世后,他的母亲受了刺激,每天跑到家门口等孩子,看见别的孩子经过,就会不停絮叨:“我的孩子没有了,我的孩子死了,死在看守所了……”
孩子的姥爷小脑萎缩,可能还不理解易思忛已经离开,会突然问老伴,“孩子怎么还不回来吃饭,要不要出去找一找。”姥姥是五口人中唯一智力健全的,她也承受了最大的痛苦,很多个夜晚,74岁的老人都会噩梦连连,哭喊着摔到床下……
至今,易思忛的家人依然没有得到孩子的死亡原因,“看守所说孩子是生病去世的,暴病死亡,可能是心肌炎,但孩子从来就没有心脏病。”
山浩说,经过沟通,她在看守所看到了易思忛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的监控录像。
山浩介绍,从监控中看到,10月19日,出现在监控中的易思忛很瘦,脸上的颧骨、肩胛骨、膝盖骨都明显突出,每次吃饭时,都有狱友把他的饭分走,易思忛很疲惫的状态,大多数时间都是靠墙坐着。
从10月24日开始,易思忛出现了呕吐、腹痛、反复上厕所等症状,人越来越消瘦。山浩说,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
山浩说,法医为易思忛进行了尸体鉴定,“只说没有明显的外伤,口头通知的家属。”
“孩子有精神残疾,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孩子出事半个月前就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而且越来越消瘦,看守所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或送孩子去看病;说孩子偷了东西,偷的谁家的东西?”山浩说,全家人老实本分,易思忛是家人最大的快乐,不能让孩子不明不白地死去,要为孩子讨个说法。
对于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事件,曾经代理过安徽看守所死亡案的知名律师周兆成进行了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及看所守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周兆成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如果易思忛确实患有精神病,体检未检查或被家属提交证据提示后未再次予以查证核实,看守所及办案单位就应该对易思忛羁押死亡行为负责。
对于山浩表述中,根据监控记录显示,“每次吃饭时,都有狱友把他的饭分走”的状况,周兆成律师认为,根据规定,人犯(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对于家属的说法还有待于有关部门去调查核实,如果家属反映情况属实,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易思忛长期被同监室人员分走食物,才导致其体型状况发生突然的变化时没有及时发现,看守所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周兆成律师认为,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犯罪嫌疑人)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易思忛长期出现腹泻呕吐等不适状况,如果最终证明看守所未能及时送其就医治疗,亦违反该条法律规定。
“若家属所述属实,有证据证明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周兆成律师表示,对于存在争议的看守所死亡案件,看守所应当及时上报,并依法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将调查结论及依据及时完整向死者家属披露。
周兆成律师建议家属理性维权,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向公安机关要求对死者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过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一事,津云新闻记者拨打成都市看守所副所长电话,电话被该所长挂断,此后,记者联系到成都市看守所医疗大队施主任的电话,施主任表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试图联系易思忛所在看守所监区的负责人,但该电话无人接听。
山浩介绍,家人就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一事报过警,易思忛居住地或死亡地附近的几个派出所都没有立案。
10月14日早上,成都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2021年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男,19岁,甘肃迭部县人,暂住都江堰市,无业,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7月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二、依法处置情况
易某某死亡后,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拒绝尸检,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说理,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直至2021年6月,死者家属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出同意尸检、查看监控录像的申请,并于7月5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看守所与家属沟通后,建议由家属选定鉴定机构,家属认可,但尚未明确具体机构。我局和死者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一直在持续中,目前其仍然坚持无法律或政策依据的巨额赔偿诉求。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关于网文所称“看守所内监控不给家属看”的情况
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2020年11月1日7时之前的完整监控录像,2020年11月1日7时至11月4日事发的监控录像,律师和死者家属商定后向看守所提出择日再行查看。网文所称“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不属实。
2、关于网文所称“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他经历了什么?”的情况
通过查看成都市看守所事发前15天的监控录像,发现易某某食量较小,每次就餐后均有剩余,其所剩饭食由监室内负责回收餐盘的在押人员进行处理,也存在易某某主动将饭食给予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不存在同监室人员对其欺压、霸凌等行为。
根据看守所医疗记录显示,易某某在押期间未报告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其身体健康情况及死因需通过尸检等司法鉴定手段查明。
3、关于网文所称“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的情况
经调查,死者家属从未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网文所称不属实。
来源:津云新闻、成都公安
编辑: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