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23:43:08来源:法律常识
【引言】
近些年,物业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物业作为服务型企业却被赋予了小区的管理权限,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有些物业公司慢慢忘记了服务的本质,在小区里“作威作福”,有事没事就打着各种“旗号”收钱,可服务却一天不如一天。
业主家中漏雨维修工作一拖再拖;每月收着停车费业主的车位却频繁被占;一言不合就给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停水、断电……
更让业主无法接受的是这样的情况很难改善,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报警也只能协商,起诉又需要一定的成本和大量的精力,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禁让业主们产生了一个疑问:物业纠纷我们到底该找谁来解决?
【3步解决物业纠纷】
面对物业现状,很多业主呼吁取消物业管理,小区由业主进行自治,然而这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毕竟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就算是业主自治也难免出现监守自盗的情况,所以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3步来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纠纷:
1.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约
导致物业现状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但物业与业主之间其实属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约来对物业进行监管,并且除了监管之外,物业服务毕竟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为了让物业对小区服务更加“上心”,我们同样可以增加一定的激励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2.签订完善的《物业服务合同》
除了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约之外,为了方便业主后期维权,我们也需要和物业公司签订完善的《物业服务合同》,现在业主面临的维权难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中对于物业服务的约定并不完善,有些小区甚至草率到只有对于物业费的多少的约定。
一份完善的《物业服务合同》应该包括物业具体提供哪些服务、每项服务对应的费用、每项服务的质量标准等等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3.合理使用身为业主的权利
业主对于小区管理的不重视,是导致目前现状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小区是业主的小区不是物业的小区,但业主们对于小区的事情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业主需要对小区积极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知情权。
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定期公示有关小区管理服务事项的具体情况,例如: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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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