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04:18:09来源:法律常识
我叫周老三,今年已经57岁了,和身边的大多数同伴一样,没什么文化,是某周边城市的农民,在项目做杂工已经两年多了,包工头每天给工资200元。虽然辛苦,但比在家种地强多了。
去年10月份,我在工地搬运材料时,不小心踩空,摔倒了,当时胸口疼得要命,包工头把我送到医院,医生经过检查,初步判断有多处肋骨骨折。拍片后,确定5处肋骨骨折。包工头给我说,让我给医生说是自己走路摔伤的,这样好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要不然医疗费至少要8万,说要从我工资里面扣。我想了想,既然可以走保险,就点点头,同意了。后来一个病房的病友告诉我,说我的情况不能去走保险,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心里拿不准,就给包工头打电话,告诉他,还是不要走保险了。我就自己做主,给医生说了,是在工地上班受伤的。包工头打电话来,把我大骂了一通,后来到医院丢下3万元就走了,说不管了,让我自己解决。没办法我只有把农村的老伴叫来照顾我。
现在出院了,医疗费都花了6万多了,一年后还要来医院做手术,取内固定,估计还要花2万。可包工头就给了3万块。找包工头,包工头现在电话都不接了。
老伴也去找了劳动局,劳动局让我们去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到了工伤认定部门,又让我提交各种证明,我连公司的全称都知道,根本没有办法申请工伤。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以上系真实案例)
接到上面这个咨询的时候,我很庆幸周老三没有去报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也很为周老三不平。现在工地可以说违法分包的情况比较严峻,工人在工地受伤,本可以享受国家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因为违法分包,致使很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将项目工程分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没有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于是发生工伤,公司与包工头就是推、拖、逃。致使工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下面来听我讲讲,农民工发生工伤,该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筑工地是工伤事故的高发地点,也是很多民工兄弟的工作地方。我结合我平时的一些办案经验,给民工兄弟以下建议:
第一,进入工地时,了解清楚项目名称,项目总承包是哪一个公司,自己工作的项目属于项目那一块,有没有分包公司,包工头有无挂靠公司。这样不仅在发生工伤有利于保障自己权利,在索要工资时也有很大帮助。
第二,发生工伤事故时,一定要立即告知工友,最好能让工友或自己拨打110报警。报警记录是重要的证据,能够有效证明自己在工地受伤。
第三,及时就医,并如实告诉医生自己的职业,工作地点,如何受伤的。一定不能为了享受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而变更受伤原因。这样涉嫌骗保,是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四,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国家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想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第五,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②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服、工作牌等;③受伤经过证明,如:报警记录、工友证言(两份以上)④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者诊断证明
以上内容不一定能帮助所有人,但是我这些年办理工伤案件的一些经验,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可以转发或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