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9:20:12来源:法律常识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会见通信有着严格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比监狱对服刑人员的会见通信规定还要严格。
会见
首先是会见,除去必要的与律师的会见,家属与在押人员会见可谓条件非常苛刻。
如果是触及刑事案件,在没有判决前,家属几乎没有机会与在押人员会见。即使是判决之后,如果罪名成立,那会见面也是受限制的,因为此时在押人员已经变成了服刑人员,每月会见的次数有限,一般是一月限一次,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会见的亲属一次性不得超过三人。
而且在会见期间,严禁谈论案情,更不能使用暗语交谈以及私下传递物品。如果违反规定且不听制止,会被强制停止会见。
现在看守所的会见方式主要以语音会见和现场会见为主,因为看守所一般都在当地,如果过去比较方便,就采用现场会见的方式,否则就采用语音通话会见的方式。
如果在押人员要出所探视亲人,必须有完整的证明才行,其流程也比较多。此外,如果在押人员涉及的案情重大或者探视一天内无法返回者是不允许出所探视的。也就是说,临时出所探视亲人的在押人员是不能在看守所外过夜的。
在看守所里服刑,家属是可以用壹封家信小程序写信给他们的,因为这时候案子已经判了,不存在串供的问题,那么,家属就可以寄信和寄照片给他们了。
寄送物品
如果在押人员已经经过判决成为了服刑人员,家属是可以给其寄送物品的,像一些日用品,书刊信件都是可以的,一般看守所会对寄松来的物品严格检查并登记,然后就交给里面的人。
一般而言,寄信的比较多,在押人员没判决的时候,亲人寄来的信会被扣留,判决之后只要信件没有问题,会交于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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