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8:13: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宗江律师代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天安财险)应诉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投保人涉嫌骗保,家属最终撤回对天安财险的诉讼。
本案被保险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坠河死亡,家属以被保险人死亡属于意外事故为由向天安财险等十几家保险公司索赔,索赔金额高达800万元。在此之前,家属已经通过诉讼成功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索赔。法院认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某人寿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保险金。
虽有生效判决支持了家属的索赔请求,但被保险人去世之前一个月,家属为被保险人购买了近二十份意外伤害保险的事实,不得不让人怀疑投保人具有恶意投保,骗取保险金的嫌疑。
高朋律师接到天安财险的委托之后,与天安财险的工作人员深入沟通案情,详细研判案件材料,“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奔赴多家医院调查取证,最终成功调取了被保险人生前确诊癌症的住院病历。
开庭之前,高朋律师从诉讼时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意外身故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死亡原因不明、本案具有骗保嫌疑等多个维度制定了详尽的应诉方案。
诉讼过程中,在主审法官及对方律师均希望和解结案的压力之下,高朋律师坚持认为本案具有重大的骗保嫌疑,拒不和解。最终,面对高朋律师的强力反击,被保险人家属自愿撤回对天安财险的起诉。高朋律师再次协助天安财险实现了减损降赔的诉讼目标。
本文供稿
李宗江,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宗江律师专注于保险法业务,代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处理上百起理赔、索赔、保险人代位求偿等案件,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等。
特别提示:本文为高朋律师事务所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严禁在各类平台转载、引用和编辑,违者后果自负。如需转载,请留言申请。欢迎关注本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