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6:34:1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厦门晚报
■钟女士小车天窗被砸,天窗上还有小瓷砖。
台海网6月1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日前,市民钟女士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她住在集美泉水湾一期,6日下午开车回小区,小车停在小区内靠近凤林路的停车位,7日7点多准备去开车时,却发现小车的天窗被高空掉物砸坏了,掉下的物件还散落在车子前盖上。遇上如此烦恼的事,她询问有没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
车主讲述
早晨开车发现天窗损坏 或是高楼脱落的瓷砖“作案”
7日,记者采访了钟女士,她向记者提供了车子被砸的照片。她说,当时她先看到车前盖上有个东西,拿起来随手就丢掉了,打开车门看到车里面有点湿,才发现天窗也被砸了,雨水滴进了车厢,这才觉得事情很糟糕。钟女士看了看那个砸车的东西,认为是旁边小区高楼上掉下来的马赛克瓷砖。
钟女士说,今年她的停车费是交给小区业委会,不是交给小区物业。她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将车继续停放在停车位,然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她说:“小车有交车损险,于是首先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来车被保险公司的人开走了。”
7日下午,记者在泉水湾一期小区采访时,现场保洁工人张女士说,当时有人来察看现场,但好像没有找到旁边高楼上哪一块瓷砖脱落,而砸在钟女士车的那些东西,也被人清理掉了。
律师说法
高空掉落物有多种情形 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应对
7日,记者采访福建信实(集美)律师事务所林秉哲律师,他说,高空掉物有好几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是有人在高空故意抛物,造成楼下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民法典》规定了高空抛物人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当然,发生这样的事之后,受害(损)人通常要及时报警,由民警查证并锁定相关责任人。
第二种,如果小区楼房的高空物件脱落、坠落损害人或物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受害者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里面的管理人通常是物业公司,高楼外墙属于公共部分,所有人则是全体业主。
第三种,如果车主认为车子被高空掉物所损,但车子已经向保险公司交过车损险,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也会进行赔付。
记者将律师的说法告知钟女士。钟女士认为,车子已经保了车损险,而且车子已经被保险公司派人开往修理厂,目前不打算再去报警了。
(文/记者 廖勇飞 图/车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