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去协商用找律师跟着去吗,工地受伤后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时间:2022-11-16 23:00:11来源:法律常识

问:我是一位钢筋工,受雇于个体老板在某个楼盘工作。前段时间,我在工地干活时摔伤,小腿骨折了。扎钢筋工程,是楼盘的建筑商发包给老板的。我的工资是老板直接发给我的。我这种情况应该找谁赔偿,走哪种维权模式较好?

答:1、你的情况,可以有两种救济维权途径,一种是工伤赔偿模式,另一种是提供劳务损害责任赔偿模式(也叫雇员损害赔偿模式)。

2、工伤赔偿模式具体流程为:准备好资料,向劳动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的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3、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提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申请,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4、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赔偿金额会更高,赔偿款到位无风险(正规的楼盘的承建商有钱)。缺点是:手续更复杂,拿到赔偿款所需时间更长,如果建筑单位不配合,估计整个流程走下来,最少需要两年的时间。

5、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模式,由受伤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向雇主及发包单位索赔。(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一条第二款规 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这种模式的优缺点与工伤赔偿模式的优缺点刚好相反:获得判决的金额可能更低,特别是伤者户籍是农业户口的;如果法院没有判决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赔偿款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优点是:这个维权诉讼周期短,一年内应该有正式的判决结果。

7、作为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与律师协商,选择自己的维权模式。想多要一点钱,就选工伤模式;想快点了结事情,就选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模式。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