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0:51:15来源:法律常识
自2007年进入法院系统以来,
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朴素的念头:
要努力让公平正义回响在每一起案件中,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她是莱山法院法官丁晶,
今天我们用三个关键词,
一起来了解一下她的司法故事吧。
初心:逐梦司法中锚定人生航标
小时候,受到长辈耳濡目染的影响,丁晶对身穿法袍、敲响法槌充满了无限向往。长大后,丁晶一直以实际行动奔赴这场司法梦。
2007年,丁晶通过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如愿加入了法院队伍。2012年来到莱山法院成为立案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2016年成为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工作中,她不仅要协助法官做好审判辅助工作,还承担起了全庭纷繁复杂的内勤事务,同时还要协助庭长审理破产案件。2020年底,她通过遴选如愿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负责审理莱山法院的速裁案件。
进入法院队伍后,虽然经历过多个岗位,但丁晶对于法院一线审判业务的初心和执着始终没变,办好手头的每一起案件是丁晶坚守多年的法治信仰。2021年,丁晶办理案件371件,个人办案质效在全院名列前茅。
一线:公正司法中诠释为民情怀
作为一名80后法官,丁晶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手头的每一起案子都当作人生的第一起案子来办,把每一名当事人都当作亲人来对待,把每一封群众来信当作家书来看,只要能给当事人解释清楚,让败诉的一方明白官司输在哪里,丁晶不怕多说话、多跑腿,只愿群众能心服、口服。
在办理一起关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案件中,事情不大,案子也不复杂。
李老伯开车到银行办事,结果那天风大将他的车吹移位,蹭到了旁边的车。李老伯不理解,为何是保险公司起诉他?蹭车后李老伯苦等车主3个小时,自己不该承担5000元的赔偿责任。
丁晶考虑到如果不解释清楚,李老伯很可能会对司法产生偏见。于是,她耐心向李老伯解释什么是代位求偿权,并同步做原告保险公司代理律师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待办理完所有手续,已是晚上7点半。
点点灯光,映照着丁晶的闪闪初心。
再小的案子对于群众而言都是大事,丁晶始终坚持把司法工作做到案件当事人心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前沿:诉源治理中扛牢先锋责任
处在基层办案一线,丁晶不断思考和努力实践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丁晶团队
2021年6月,丁晶办理了一起金融借款案件。被告按揭购房,未能按期还款,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即时结清贷款,并要求开发商履行担保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按时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原告有权宣布合同即时到期,被告要一下还清全部27万多贷款,开发商也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被告无法履行,涉案房屋有可能被处置,这对买房者来说损失很大。
接手案件后,丁晶了解到被告是因疫情原因导致没有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丁晶认为该案通过诉前调化解的可能性很大,于是,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开展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积极偿还了欠付的本金利息。同时,丁晶把案件通过平台推送给了金融机构行业调解机构——山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依靠专业力量推进调解工作。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银行同意待被告办理涉案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继续履行合同,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当事人的房子保住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诉源治理过程中,看到因为多方联动解纷成功实现当事人息诉少讼甚至无讼,丁晶感受到了更深层次的法治力量。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2022年,是丁晶从事法院事业的第15个年头,她依然奔波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征途上。
因为,她始终无法忘记自己还是个小女孩时,暗自许下的心愿:要成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努力让公平正义回响在每一起案件中。
法官简介
丁晶,女,回族,1984年出生,现任莱山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曾多次获得莱山区法院嘉奖、莱山区委嘉奖,并被莱山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平安莱山”建设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