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4:08:11来源:法律常识
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教育身边人要懂法、守法。”被不起诉人张某在听到检察机关对自己的不起诉决定后激动的说。这是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发生的一幕。
据了解,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和被不起诉人的意见,向被不起诉人详细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被不起诉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后经该院检委会讨论依法对张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本次宣告会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被害人、辩护人出席。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情况进行公开说理,同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进一步加深了被不起诉人对其违法行为的认识。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此类不起诉案件的办理,是恒山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精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推行检务公开,发挥检察机关诉前分流和过滤职能,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保护了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